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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教育,工作,部门
2024-07-09 18:22:09
内蒙古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教育,工作,部门

为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日前(qian),内蒙古(gu)自治区教育厅全面摸排自治区层面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涉及中(zhong)小学校和教师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制(zhi)定公布《内蒙古(gu)自治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并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据了解,“白名单”包含中(zhong)华(hua)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教育、科普宣传教育、内蒙古(gu)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chuang)新大赛(sai)等5项事项。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铸牢中(zhong)华(hua)民族(zu)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xian),严(yan)格按照(zhao)“白名单”公布进校园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过程规范管理,严(yan)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要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同一进校园事项一年内一所学校只能进一次,不得重复进同一所学校。要控制(zhi)活动时间,缩小参与(yu)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zhi)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一律(lu)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按照(zhao)要求另行安排。

各级(ji)教育行政部门和中(zhong)小学校要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过程立德树(shu)人,增强育人成效。“白名单”事项中(zhong)涉及竞赛(sai)、答题、征集、创(chuang)建(jian)等内容的,坚(jian)持学校、学生(sheng)、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zhi),不得排名考(kao)核(he),不搞层层选拔。

自2025年起,自治区相(xiang)关厅局单位应于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qian)将符(fu)合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的事项报同级(ji)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汇总初(chu)审,提出审核(he)意见,报同级(ji)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he)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报上级(ji)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bei)案(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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