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尚(shang)某(mou)霞曾(ceng)在被告甲(jia)某(mou)的店(dian)内进行头疗,并支付费用68元。头疗期间,甲(jia)某(mou)向尚(shang)某(mou)霞推(tui)荐店(dian)内某(mou)师傅为其提供艾灸服务。后来,原告向被告店(dian)内的某(mou)师傅微信转账(zhang)2000元,购买30次服务。支付费用后,尚(shang)某(mou)霞仅(jin)仅(jin)去做(zuo)了两(liang)次艾灸,就被告知甲(jia)某(mou)店(dian)里的某(mou)师傅辞职不在店(dian)里了。尚(shang)某(mou)霞通过微信向甲(jia)某(mou)及某(mou)师傅索要剩余(yu)1800元钱,但对(dui)方以各种理由推(tui)托。为维(wei)护合法权益,尚(shang)某(mou)霞诉至鹤壁市淇(qi)滨区(qu)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guo)
原告尚(shang)某(mou)霞在被告甲(jia)某(mou)的店(dian)内接受(shou)艾灸服务,店(dian)内的某(mou)师傅收取2000元费用,原告与被告形成合法有(you)效的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按(an)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之后,某(mou)师傅离开,原、被告双方的服务合同实际处于无法继续履行的状态,被告应当退回剩余(yu)的服务费用。原告主张被告返还艾灸服务费180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因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已构成违约,故(gu)法院对(dui)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xi)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为了维(wei)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及时留存与商家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此(ci)外,还要保管好预付款协议、广(guang)告宣传册(页)、付款凭证等证据,并注(zhu)意定期核实个人消费记录、剩余(yu)服务次数、账(zhang)户余(yu)额(e)等信息(xi)。如发生纠纷,应及时理性维(wei)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shou)不必要的损失。
河南法制报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胡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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