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tao) 琛 通讯员 孙百灵 唐 辉(hui))驾驶证(zheng)记满12分被扣(kou)留,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三者险赔不赔?近日,湖(hu)南省(sheng)临湘市人民法院(yuan)审结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jue)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nei)无须(xu)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4月,余某驾驶小轿车与一辆二轮(lun)电(dian)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dian)动车驾驶人卢某当(dang)场死亡、两车受损(sun)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bu)门认定,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bu)责任。余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qiang)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nei)。
另查(cha)明,事故发生时,余某的驾驶证(zheng)因记满12分被公安交警部(bu)门依法扣(kou)留。
卢某家(jia)属与余某及保险公司就事故赔偿协商未果,遂诉(su)至法院(yuan)。
诉(su)讼中,保险公司认为,余某在驾驶证(zheng)暂扣(kou)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符(fu)合商业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nei)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yuan)审理后(hou)认为,该(gai)案的争议焦点是,余某在驾驶证(zheng)记满12分并被扣(kou)留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e)内(nei)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shi)条例》第二十(shi)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zheng)丢失、损(sun)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kou)留、暂扣(kou)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证(zheng)扣(kou)留期间驾车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案涉保险合同已将驾驶证(zheng)扣(kou)留期间驾车作为免责条款进行了约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保险公司对该(gai)条款可以只(zhi)尽(jin)到提示义务。
余某在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上签字确认,保险条款中对免责条款以加大加黑加粗的方式进行了提示,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尽(jin)到了提示义务,该(gai)免责条款对双方均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法院(yuan)判决(jue)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nei)无须(xu)承担赔偿责任。
余某上诉(su)后(hou),岳阳市中级(ji)人民法院(yuan)二审维持了原(yuan)判。目前(qian)案件(jian)判决(jue)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