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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观平: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后顾之忧,保障,用工,权益
2024-06-26 01:00:16
金观平: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后顾之忧,保障,用工,权益

近些年,新就业形态作为(wei)重要“蓄水池”,大幅提升了就业承载力,同时(shi)对(dui)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主(zhu)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xue)习时(shi)强(qiang)调,加强(qiang)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出应“规(gui)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进一步指明了强(qiang)化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任务和方向。

第九次全国职工(gong)队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gong)总数的21%。类型丰(feng)富多样的新就业形态,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在稳经济、保就业、促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现行的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很(hen)好(hao)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方面权益仍待进一步保障。

新就业形态之所以(yi)“新”,就在于具有雇佣关(guan)系灵活化、工(gong)作方式弹性化、工(gong)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lian)网化等特点。特别是在雇佣关(guan)系上,由于用工(gong)模式复杂,相当一部分(fen)从(cong)业者与平台之间没有劳动合(he)同,导致部分(fen)人员参保难、个(ge)人需要承担(dan)更高参保费用等诸多问题。加之新就业形态大多依托(tuo)互联(lian)网,相关(guan)平台规(gui)则不够透明、完善,也(ye)会对(dui)劳动者的薪酬支付、休息休假、健康安全等权益产生影响。

解决(jue)好(hao)经济社会发展(zhan)带来的“考题”,有必要凝(ning)聚多方合(he)力,强(qiang)化源头治理,完善法律法规(gui)和制度体系,化解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营造安心、舒(shu)心、放(fang)心工(gong)作的制度环境。

强(qiang)规(gui)范,完善劳动法律法规(gui)。逐步将新就业形态用工(gong)形式纳入法律规(gui)范,特别是通过全国统一立法,界(jie)定不同类型用工(gong)形式下企业与劳动者的关(guan)系及其适用标准。法律层面有了劳动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明确依据(ju),将对(dui)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产生实质意义。

补短板,探索适应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积极变化已不断(duan)显现,比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以(yi)来,截至今年3月(yue)末,已有801.7万人被纳入保障范围。又如,前不久(jiu)人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jiu)纷一站式多元联(lian)合(he)调解工(gong)作模式,直指劳动者维权难度大、举证能力弱等痛点。既要给制度“打补丁”,也(ye)期(qi)待更多前瞻性创新,探索的步子可以(yi)迈得更大些。

平台企业是落(luo)实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抓手。企业与员工(gong)是利益共同体,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不是给平台企业加“包(bao)袱”,而是稳固企业发展(zhan)根基。不能让劳动者权益困在平台算法里,需要企业增强(qiang)自律,不断(duan)提高用工(gong)规(gui)则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自觉履行应承担(dan)的用工(gong)权益保障责任。

有关(guan)部门对(dui)企业的引导也(ye)不可少(shao)。今年2月(yue),人社部印发指引指南,细化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gong)作时(shi)长、最低工(gong)资标准等方面规(gui)范,并(bing)要求平台企业公开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guan)的规(gui)章制度、算法规(gui)则等,引导企业进一步依法合(he)规(gui)用工(gong)。将人文关(guan)怀(huai)融入算法,有助(zhu)于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用工(gong)关(guan)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加强(qiang)劳动权益保障就是夯实民生之基。要打造更优质的就业环境、更全面的法治保障、更完善的制度体系,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活更有尊(zun)严、更有保障、更有奔(ben)头。 (作者:金观平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于:北(bei)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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