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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丽丽,安安,青浦区
2024-05-24 02:33:36
社保代缴公司参保不及时,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损失谁承担?,丽丽,安安,青浦区

生育保险是(shi)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负有法定(ding)缴纳(na)义务。委托代缴的公司(si)参(can)保不及时,致女职(zhi)工无法享受(shou)生育保险的损失(shi),该由谁来承担责任?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cong)上海市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获悉这起(qi)案件。

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介绍,2021年4月8日,丽丽(化名)入职(zhi)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化名),双方签(qian)订了期限为2021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ding)丽丽从(cong)事销售(shou)工作,工作地点为江西,试用期工资为65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7000元/月。丽丽工作半年后主动提出离职(zhi),并跳槽至欣欣公司(si)(化名),欣欣公司(si)依法及时为丽丽缴纳(na)了入职(zhi)以后的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2022年5月14日,丽丽通(tong)过剖宫产手术产下一子,并于次月前往当地社保中(zhong)心申领生育津贴,却被告知(zhi)因生育保险未缴满一年而不符合申领条件。丽丽这才(cai)发现,前一家安安销售(shou)公司(si)未依法为其(qi)缴纳(na)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致其(qi)生产前缴纳(na)生育保险的累(lei)计月份不足一年,无法按(an)照当地政策享受(shou)生育保险待(dai)遇。

丽丽申请劳动仲裁(cai),要求安安销售(shou)公司(si)支付(fu)因未及时缴纳(na)生育保险,致其(qi)无法享受(shou)生育保险待(dai)遇的损失(shi)3万余元,劳动仲裁(cai)委支持(chi)了丽丽的请求。安安销售(shou)公司(si)不服仲裁(cai)裁(cai)决,遂将丽丽起(qi)诉至上海市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

安安销售(shou)公司(si)诉称,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已及时委托第三方合作公司(si)为丽丽在江西地区(qu)代缴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根据规定(ding),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qi)30日内为员工申报(bao)社会保险。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已于2021年4月19日将相关社保申报(bao)材料递交给第三方合作公司(si),其(qi)已履行(xing)及时递交材料的义务,本身(shen)不存在主观过失(shi),丽丽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未依法及时缴纳(na)的责任在于第三方合作公司(si),故丽丽无法享受(shou)生育保险待(dai)遇的损失(shi)不应由安安销售(shou)公司(si)承担。

丽丽辩称,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以后,丽丽新入职(zhi)的欣欣公司(si)已及时完成全部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接续工作,这期间并未出现社会保险费断缴情形。即便按(an)照安安销售(shou)公司(si)所述,丽丽2021年4月、5月的生育保险未依法及时缴纳(na)是(shi)因为第三方合作公司(si)存在履约瑕疵,在本质上仍属于用人单位的问题,安安销售(shou)公司(si)不能(neng)因此免除赔(pei)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ding),丽丽实施了剖宫产手术,可享有203天(tian)产假,在仲裁(cai)时已就(jiu)低按(an)试用期工资6500元/月、产假173天(tian)的标准主张生育保险待(dai)遇损失(shi),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应按(an)仲裁(cai)裁(cai)决结果履行(xing)付(fu)款(kuan)义务。

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经审理(li)认(ren)为,安安销售(shou)公司(si)作为用人单位具(ju)有及时足额为丽丽缴纳(na)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法定(ding)义务。根据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丽丽未在生育前累(lei)计足额缴纳(na)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责任在于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安安销售(shou)公司(si)虽抗辩实际由第三方合作公司(si)负责丽丽在职(zhi)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na)事宜,其(qi)已及时向第三方合作公司(si)递交社保申报(bao)材料,但即便第三方合作公司(si)存在履约瑕疵,亦不能(neng)免除安安销售(shou)公司(si)作为用人单位未及时依法缴纳(na)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法律(lu)责任,其(qi)作为责任方应赔(pei)偿丽丽无法享受(shou)生育保险待(dai)遇而产生的损失(shi)。

最终,青(qing)浦区(qu)人民法院判决安安销售(shou)公司(si)应支付(fu)丽丽生育保险待(dai)遇损失(shi)3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生效。

(文章(zhang)当事人、公司(si)均为化名)

发布于:上海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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