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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彩资料2024预料-中国决定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等实施出口管制,物项,专门设计,工艺
2024-06-02 02:17:59
澳门彩资料2024预料-中国决定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等实施出口管制,物项,专门设计,工艺

商务部网站5月(yue)30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对外贸(mao)易法》《中华人民(min)共和国海关(guan)法》有关(guan)规定(ding),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pi)准(zhun),决定(ding)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guan)事(shi)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zu)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ke),不得出口:

(一)航空航天(tian)结构(gou)件及发动机(ji)制造(zao)相关(guan)装备及软(ruan)件、技术。

1.为制造(zao)下列任一物项而专门设计用(yong)于钛、铝及其合金(jin)超塑成形/扩散连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8203200010、8204110010、8204120010、8205400010、8205900010、8206000010、8480419010、7326901910):

(1)航空器结构(gou)件或航天(tian)器结构(gou)件;

(2)航空发动机(ji)或航天(tian)发动机(ji);

(3)为航空器结构(gou)件或航天(tian)器结构(gou)件专门设计的部件;

(4)为航空发动机(ji)或航天(tian)发动机(ji)专门设计的部件。

2.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ruan)件。

3.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技术说明(ming):

超塑成形,是(shi)指利用(yong)超塑性金(jin)属材料在特定(ding)温度和应(ying)变(bian)速(su)率(lu)条件下表现出的超高(gao)延伸率(lu)及不易断裂(lie)的超塑性,在模具型腔内将超塑性金(jin)属板料作为被(bei)成形坯(pi)料实现成形加工,以获得各种所需形状(zhuang)零件的成形工艺。

扩散连接,是(shi)指相互接触的两个材料表面,在温度和压力的作用(yong)下相互靠近,局部发生(sheng)塑性变(bian)形,原子间产生(sheng)相互扩散,在界面接触处形成扩散层,从而实现可(ke)靠连接的成形工艺。

(二)燃气涡轮(lun)发动机(ji)/燃气轮(lun)机(ji)制造(zao)相关(guan)装备及软(ruan)件、技术。

1.用(yong)于制造(zao)燃气涡轮(lun)发动机(ji)/燃气轮(lun)机(ji)叶片、导向器等涡轮(lun)构(gou)型部件所需高(gao)温合金(jin)的定(ding)向晶或单晶铸(zhu)造(zao)设备(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8454301010、8454309010)。

2.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zao)燃气涡轮(lun)发动机(ji)/燃气轮(lun)机(ji)叶片、导向器、机(ji)匣等涡轮(lun)构(gou)型部件的精密铸(zhu)造(zao)中间产品(包括陶瓷型芯、蜡(la)模模组、型壳),以及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zao)上述中间产品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6903100010、6903200010、6903900010、6909110010、6909120010、6909190010、8480490010、8205900020、8428909030、8480600010、7326901920、7616991020、9031809081)。

3.专门设计用(yong)于燃气涡轮(lun)发动机(ji)/燃气轮(lun)机(ji)的高(gao)温合金(jin)、钛合金(jin)或金(jin)属间化合物等材料的盘片固态连接所需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8205900030、6804219010、6804229010、8207201010、8207209010、8207300030、8480419020、8466200010、7326901930、9031809082)。

4.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2、3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ruan)件。

5.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2、3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技术说明(ming):

高(gao)温合金(jin),是(shi)指含(han)难熔金(jin)属的镍基合金(jin)、钴基合金(jin)或铁基合金(jin),可(ke)在600摄氏度(℃)及以上的氧化和热腐蚀条件下承受复杂应(ying)力,仍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neng),并(bing)能(neng)长期(qi)可(ke)靠工作的金(jin)属材料,又被(bei)称为“超合金(jin)”。

(三)航天(tian)服面窗相关(guan)装备及软(ruan)件、技术。

1.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zao)航天(tian)服面窗的模具(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8480719020)。

2.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ruan)件。

3.用(yong)于研(yan)发、生(sheng)产或使用(yong)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四)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xi)纤维相关(guan)物项。

1.断裂(lie)强度≥40cN/dtex、初始模量≥1600cN/dtex且未加捻的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xi)纤维(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5402491010、5501900010、5503909010)。

2.由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xi)纤维制成的软(ruan)质无纬布叠层(不经加压)在面密度≤5.3kg/m2的情况下,防1.1g标(biao)准(zhun)模拟破片(17格令(ling)模拟破片FSP)V50≥700m/s(按照GJB4300A-2012附(fu)录B《弹道(dao)极限(xian)V50试验方法》测试)(参考(kao)海关(guan)商品编号:5806409010)。

3.生(sheng)产上述1、2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出口经营者应(ying)按照相关(guan)规定(ding)办理出口许可(ke)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bing)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miao)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ming)或者检测报告;

(三)最(zui)终用(yong)户(hu)和最(zui)终用(yong)途证明(ming);

(四)进口商和最(zui)终用(yong)户(hu)情况介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ding)代(dai)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ming)。

三、商务部应(ying)当(dang)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guan)部门进行审查,并(bing)在法定(ding)时限(xian)内作出准(zhun)予或者不予许可(ke)的决定(ding)。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guan)部门报国务院批(pi)准(zhun)。

四、经审查准(zhun)予许可(ke)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ke)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ke)证件)。

五、出口许可(ke)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xian)等,依照商务部、海关(guan)总署令(ling)2005年第(di)29号(《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ke)证管理办法》)的相关(guan)规定(ding)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ying)当(dang)向海关(guan)出具出口许可(ke)证件,依照《中华人民(min)共和国海关(guan)法》的规定(ding)办理海关(guan)手续,并(bing)接受海关(guan)监管。海关(guan)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ke)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ke)出口、超出许可(ke)范围出口或有其他(ta)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guan)等部门依照有关(guan)法律法规的规定(ding)给(gei)予行政处罚(fa)。构(go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shi)责任。

八、由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xi)纤维制成的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弹插板、防弹板(防弹装甲板、复合防弹板)等防护装备,以及用(yong)于制作防护装备的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xi)纤维无纬布靶板的出口,按照《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有关(guan)规定(ding)执行。

九、本公告自2024年7月(yue)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guan)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4年5月(yue)30日

编辑(ji)/樊宏(hong)伟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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