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惹事生非出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婚内监护、隔代探望等判例入选,李某,张某诉,袁某某
2024-06-03 00:01:21
惹事生非出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婚内监护、隔代探望等判例入选,李某,张某诉,袁某某

在(zai)“六一”国际儿童节(jie)来临之际,5月30日,最高(gao)人民法院(yuan)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这是(shi)最高(gao)人民法院(yuan)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澎湃(pai)新闻注意到,本批指导性案例涵括(kuo)的范围较广,涉及学生霸凌、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违法向未成年学生售酒、婚内监护权、隔代探望等(deng)问题。最高(gao)法表示(shi),相关案例虽(sui)然类型各有不同,但都体(ti)现了人民法院(yuan)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shu)、优先保护的司法政策。

最高(gao)法表示(shi),对于(yu)最高(gao)人民法院(yuan)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yuan)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且在(zai)裁(cai)判文书中的裁(cai)判理由部分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shi),本批指导性案例涵括(kuo)了不少首例指导性案例。例如(ru),《张某诉(su)李(li)某、刘(liu)某监护权纠(jiu)纷(fen)案》(指导性案例228号)系首例婚内监护权指导性案例,《沙某某诉(su)袁某某探望权纠(jiu)纷(fen)案》(指导性案例229号)系首例隔代探望的指导性案例。

“这些(xie)指导性案例在(zai)推动建立司法裁(cai)判规则,甚至填补立法空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最高(gao)法举例,例如(ru)民法典未对祖父母、外(wai)祖父母的隔代探望权作出规定(ding)。如(ru)果说立法尚可以留有适度空白,司法则不得拒绝裁(cai)判。对此,《沙某某诉(su)袁某某探望权纠(jiu)纷(fen)案》明确对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si)亡的,在(zai)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xin)健康的情况下,依法支持祖父母或者(zhe)外(wai)祖父母隔代探望,旨在(zai)针对司法实践(jian)中业已出现的案件明确裁(cai)判规则,确保相关案件得到妥当审理。

上述纠(jiu)纷(fen)案显示(shi),沙某某系丁某某的母亲,其独生子丁某某与袁某某于(yu)2016年3月结婚,于(yu)2018年1月生育双(shuang)胞胎(tai)男孩丁某甲、丁某乙。2018年7月丁某某因病去世。丁某甲、丁某乙一直与袁某某共同生活。沙某某多次联系袁某某想见(jian)孩子,均被袁某某拒绝。沙某某遂(sui)起诉(su)请(qing)求每(mei)月1日、20日探望孩子,每(mei)次2小时。

陕西省西安市(shi)新城区(qu)人民法院(yuan)于(yu)2021年6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原告沙某某每(mei)月第一个星期探望丁某甲、丁某乙一次,每(mei)次不超过两小时,袁某某应予配(pei)合。宣判后,袁某某不服(fu),提起上诉(su)。陕西省西安市(shi)中级人民法院(yuan)于(yu)2021年9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su),维持原判。

最高(gao)法在(zai)裁(cai)判理由中表示(shi),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si)亡,祖父母或者(zhe)外(wai)祖父母向人民法院(yuan)提起诉(su)讼请(qing)求探望孙子女或者(zhe)外(wai)孙子女的,人民法院(yuan)应当坚持最有利于(yu)未成年人、有利于(yu)家庭和谐的原则,在(zai)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xin)健康的情况下,依法予以支持。

此外(wai),前(qian)述首例婚内监护权纠(jiu)纷(fen)案显示(shi),张某(女)与李(li)某于(yu)2019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在(zai)河(he)北省保定(ding)市(shi)某社(she)区(qu)居(ju)住。双(shuang)方于(yu)2020年11月生育一女,取名李(li)某某。2021年4月19日起,张某与李(li)某开始(shi)分居(ju),后协(xie)议离婚未果。同年7月7日,李(li)某某之父李(li)某及祖母刘(liu)某在(zai)未经李(li)某某之母张某允许(xu)的情况下擅自将李(li)某某带走,回到河(he)北省定(ding)州市(shi)某村。此时李(li)某某尚在(zai)哺乳期内,张某多次要求探望均被李(li)某拒绝。张某遂(sui)提起离婚诉(su)讼,法院(yuan)于(yu)2022年1月13日判决双(shuang)方不准离婚。虽(sui)然双(shuang)方婚姻(yin)关系依旧(jiu)存续,但已实际分居(ju),其间李(li)某某与李(li)某、刘(liu)某共同生活,张某长期未能(neng)探望孩子。2022年1月5日,张某以监护权纠(jiu)纷(fen)为由提起诉(su)讼,请(qing)求判令李(li)某、刘(liu)某将李(li)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shi)对李(li)某某的监护权。

河(he)北省定(ding)州市(shi)人民法院(yuan)于(yu)2022年3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su)讼请(qing)求。宣判后,张某不服(fu),提起上诉(su),河(he)北省保定(ding)市(shi)中级人民法院(yuan)于(yu)2022年7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一、撤销(xiao)河(he)北省定(ding)州市(shi)人民法院(yuan)一审民事判决;二、李(li)某某暂由上诉(su)人张某直接抚养;三、被上诉(su)人李(li)某可探望李(li)某某,上诉(su)人张某对被上诉(su)人李(li)某探望李(li)某某予以协(xie)助配(pei)合。

“在(zai)夫妻双(shuang)方分居(ju)期间,一方或者(zhe)其近亲属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zhi)使(shi)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jian)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最高(gao)法在(zai)裁(cai)判理由中称(cheng),对夫妻双(shuang)方分居(ju)期间的监护权纠(jiu)纷(fen),人民法院(yuan)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yu)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ding),暂时确定(ding)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协(xie)助对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发布于(yu):上海市(shi)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