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cong)山西省商务厅获悉(xi),山西省印发实施《全省汽车以旧换(huan)新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qi)间,对个人消费者报(bao)废国三及(ji)以下排放标准燃油(you)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bing)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hua)部《减免(mian)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ji)以下排量燃油(you)乘用车,给予一(yi)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bao)废上述两类旧车并(bing)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bao)废国三及(ji)以下排放标准燃油(you)乘用车并(bing)购买2.0升及(ji)以下排量燃油(you)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另外,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qi)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guo)省内已备案(an)的二手车经销企(qi)业或二手车交易(yi)市场转出个人名(ming)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bing)在山西省内购买上户乘用车,给予2000元补贴。
符合(he)要求(qiu),拟申请(qing)汽车以旧换(huan)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guo)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wang)站或“汽车以旧换(huan)新”小程(cheng)序,填报(bao)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shou)统一(yi)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qing)。
(总台记者 宋云屹(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