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国网财经6月12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gong)开(kai)表显(xian)示,浙(zhe)江诸暨农(nong)村商业(ye)银(yin)行因贷款管理不(bu)审慎;违(wei)反监管政策转嫁成本;贷款“三查(cha)”不(bu)到位,个(ge)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市,被罚款70万元;作出处罚决(jue)定的日期为(wei)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