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ben)文转自【陕视(shi)新闻】;
汉中市人民政府(fu):
你市《关(guan)于评(ping)定史(shi)礼(li)海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汉政字〔2024〕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史(shi)礼(li)海,男,汉族,1991年4月(yue)16日出生(sheng),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中共(gong)党员,生(sheng)前系汉中市西乡县公(gong)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2024年4月(yue)10日在处(chu)置辖区醉酒滋事警情过程中,为保护群众与犯罪嫌(xian)疑人搏斗受伤,抢救(jiu)无效不幸牺(xi)牲。
根(gen)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guan)规定,同意评(ping)定史(shi)礼(li)海同志为烈士。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fu)
2024年8月(yue)17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fu)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