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6月10日电 (记(ji)者王(wang)欣悦)近日,重庆市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fa)》(以下(xia)简(jian)称《办法(fa)》)正式实施。《办法(fa)》包含24项条款,将住(zhu)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调整为(wei)政府指导价一种价格管理形式。同时明确,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zhu)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zhu)与(yu)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
据悉,《办法(fa)》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现行政策,旨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wei),抑制住(zhu)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合(he)理上涨,维护业主(zhu)、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合(he)法(fa)权(quan)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huan)境,促进物业服务收费质价相符。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1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