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济南交警 发布警情通报:
5月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天桥大(da)队民警刘某被葛某举(ju)报一事。
经(jing)查,刘某于2020年3月至2021年与(yu)葛某存在(zai)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23年6月,刘某被给(gei)予留党(dang)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chu)分,降为一级警员。
关(guan)于葛某举(ju)报刘某的其他违纪问题,纪检部(bu)门均逐一进行了调(diao)查核实(shi),未有(you)证据证实(shi)葛某举(ju)报属实(shi)。相(xiang)关(guan)调(diao)查结果和处(chu)分决定(ding)均已于2023年6月告知葛某。
2023年7月,葛某又到辖区(qu)派出所报案称,刘某强制与(yu)其发生关(guan)系。经(jing)调(diao)查,无证据证实(shi)刘某有(you)犯罪事实(shi)发生。同年8月,辖区(qu)公安分局做出了不予立(li)案决定(ding)并送达葛某。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近日一位葛女士实(shi)名举(ju)报“济南交警天桥二中队原副队长刘某有(you)醉酒后强奸、婚外情、受贿等违法(fa)违规行为”。葛女士称,“刘某还有(you)大(da)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帮人修改醉驾数据、吃空饷等违法(fa)违规行为。”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