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国际(ji)儿童节来临之际(ji),最(zui)高人民法(fa)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这(zhe)是最(zui)高人民法(fa)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si)法(fa)保护(hu)专题指导性案例。
该批指导性案例共五件案例,以鲜明的司(si)法(fa)态度回应学生霸凌、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违法(fa)向未成年学生售酒、婚内监护(hu)权、隔(ge)代探望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tong)一类案裁(cai)判尺度。
其中,《江某(mou)某(mou)正当防卫案》(指导性案例225号)是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
最(zui)高人民法(fa)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quan)社会共同强化(hua)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不断(duan)健全(quan)完善各项预防和处置机制,取(qu)得明显成效。但有(you)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you)发生,个别学生霸凌行为引发了恶性事件,严(yan)重损(sun)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如何有(you)效防范和有(you)力应对学生霸凌,每个家庭都非常关心。
《江某(mou)某(mou)正当防卫案》(指导性案例225号)发布,旨在依法(fa)保护(hu)被霸凌者的合法(fa)权益,促进规范学生霸凌事件的处理,有(you)效防范和减少相关事件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ying)造良(liang)好校园(yuan)环境。
有(you)效防范和减少学生霸凌需(xu)要全(quan)社会共同努力,应当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hu)法(fa)》及(ji)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严(yan)格落(luo)实(shi)学生欺凌报告制度,教职员工一旦(dan)发现学生遭(zao)受欺凌,应当主动予以制止,并及(ji)时向学校报告;对情节严(yan)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ji)教育主管(guan)部门(men)报告,并迅速联络公(gong)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men)依法(fa)处理。对于学生霸凌事件,考虑到双方均系未成年人,在有(you)条件的情况下(xia),被霸凌者及(ji)周边同学要及(ji)时向老师、家长报告,不宜轻易直接还击、甚至“以暴制暴”,以免遭(zao)受更大的损(sun)害。学校对学生霸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fa)处理。需(xu)要指出的是,学校未依法(fa)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fa)承担(dan)相应法(fa)律责任(ren)。
上述负责人提到,家长要做(zuo)好家庭教育,注重家风建设,加(jia)强对孩子的管(guan)教,注重孩子思(si)想(xiang)品德教育和良(liang)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特别是,监护(hu)人对实(shi)施霸凌的未成年人应当加(jia)强管(guan)教,并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men)的处理。同样,监护(hu)人未依法(fa)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fa)承担(dan)相应法(fa)律责任(ren)。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bian)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