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wan),@济南交(jiao)警 发布警情通报:
5月(yue)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天桥大队民(min)警刘某被葛某举报一事。
经查(cha),刘某于(yu)2020年3月(yue)至2021年与葛某存在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23年6月(yue),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一级(ji)警员。
关于(yu)葛某举报刘某的其他违纪问题,纪检部门均逐一进行了(le)调查(cha)核实,未有证据(ju)证实葛某举报属实。相(xiang)关调查(cha)结(jie)果和(he)处分决定均已于(yu)2023年6月(yue)告知葛某。
2023年7月(yue),葛某又到辖区(qu)派出所报案称,刘某强制与其发生关系。经调查(cha),无证据(ju)证实刘某有犯罪(zui)事实发生。同年8月(yue),辖区(qu)公安(an)分局做出了(le)不予立案决定并送达葛某。
据(ju)《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近日一位葛女士(shi)实名举报“济南交(jiao)警天桥二中队原副队长刘某有醉(zui)酒后强奸、婚外情、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葛女士(shi)称,“刘某还有大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帮人修改醉(zui)驾数据(ju)、吃空饷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