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澳门三中三资料2024年210期-北京师范大学苏明月:建立独立少年司法制度,不纠结刑责年龄高低,教育,犯罪学,矫治
2024-06-02 00:23:38
澳门三中三资料2024年210期-北京师范大学苏明月:建立独立少年司法制度,不纠结刑责年龄高低,教育,犯罪学,矫治

人(ren)物简介:苏明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yuan)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中国伦(lun)理学会法律伦(lun)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chang),日本早稻田大学客座(zuo)研究员,美(mei)国哥(ge)伦(lun)比(bi)亚大学爱德华项目研究员,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合作译著(zhu)《少年越轨与少年司(si)法手(shou)册》《犯罪的一(yi)般理论(lun)》等(deng)。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执行(xing)法学、犯罪学、少年司(si)法。

人(ren)物简介:苏明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yuan)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中国伦(lun)理学会法律伦(lun)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chang),日本早稻田大学客座(zuo)研究员,美(mei)国哥(ge)伦(lun)比(bi)亚大学爱德华项目研究员,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合作译著(zhu)《少年越轨与少年司(si)法手(shou)册》《犯罪的一(yi)般理论(lun)》等(deng)。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执行(xing)法学、犯罪学、少年司(si)法。

“降低刑事责任(ren)年龄之后,还(hai)要再继续降吗?”专注于少年司(si)法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yuan)副教授苏明月提出这个问题。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shi),她(ta)指出,在我国二元分割的规制模式下,刑事责任(ren)年龄成为一(yi)道严格的分界线。然而,刑事责任(ren)年龄不(bu)可能(neng)因个案的发生无限制地(di)下调。

“当务之急是把分级干预和矫治教育措施充实起来(lai)、用起来(lai)。最终(zhong),我们要建立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将要规制、可规制的少年越轨行(xing)为都纳入进来(lai)。”苏明月提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yuan)副教授苏明月。受访者供图

对于少年犯罪,刑罚不(bu)是首(shou)选的惩(cheng)罚方式

新京报:如今,公众对于严惩(cheng)少年犯的呼声随着每次恶性犯罪的出现而高涨。你如何看待少年司(si)法理念和公众情绪之间(jian)的矛(mao)盾(dun)?

苏明月:面对一(yi)个个血淋淋的案件,人(ren)们会心痛,这种痛会化(hua)作愤怒,自(zi)然会发出严惩(cheng)凶(xiong)手(shou)的呐喊。这些要求严惩(cheng)少年犯的呼声是公众朴素正义感与报应主义的自(zi)然流露。

少年司(si)法有着保护未成年人(ren)的思想。诚然,保护与严罚的确存在价值上的冲突。成年人(ren)的犯罪更多地(di)被认为是自(zi)由意志的支(zhi)配、理性的选择。作为一(yi)个理性的人(ren),你选择了去(qu)犯罪,获得了犯罪的收益,也必然要受到惩(cheng)罚。而科学研究表(biao)明,未成年人(ren)在生理、心理以及认识和控制能(neng)力上与成年人(ren)都有差别。

少年司(si)法理念认为少年犯罪与成人(ren)犯罪不(bu)同,更多是父母责任(ren)、社会责任(ren)失职(zhi)造成的,因此刑罚并不(bu)是首(shou)选的惩(cheng)罚方式,根(gen)本的是要改变和改善这些犯罪少年或越轨少年生长(chang)和生活的环境(jing)。但一(yi)旦案件发生,人(ren)们会直观地(di)要求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cheng)罚,这是正义观的体现,而背后的家庭、社会因素常常被忽略掉(diao)了。

刑事责任(ren)年龄不(bu)可能(neng)因个案无限制下调

新京报:刑法修正案(十一(yi))有限制地(di)调低刑事责任(ren)年龄被认为更多是对舆论(lun)的回应、满足大众的预期。在现有的少年司(si)法制度框(kuang)架下,调低刑事责任(ren)年龄能(neng)达到预期的效(xiao)果吗?

苏明月:以2019年大家熟知的一(yi)起案件为例,辽宁省(sheng)大连市蔡某某强奸未遂杀害10岁女孩,实施犯罪行(xing)为时(shi)13周岁。当时(shi)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ren)年龄是14周岁。

我国少年司(si)法是二元制的,即刑法之内与刑法之外。达到刑事责任(ren)年龄的,就进入刑事司(si)法管辖,未达刑事责任(ren)年龄的,就排斥在刑事司(si)法制度之外,不(bu)能(neng)刑事立案。根(gen)据当时(shi)的法律,只能(neng)对蔡某某进行(xing)最高为期三年的收容教养。

朴素的正义感会让人(ren)们感到愤怒。未成年施暴(bao)者仅因为未达刑事责任(ren)年龄就不(bu)被刑事司(si)法所管辖,这在一(yi)般公众看来(lai)是有违基本公平正义的。民众的愤怒产(chan)生舆情,传递给立法者,在一(yi)定程度上促使刑法修正案(十一(yi))降低刑事责任(ren)年龄。其实一(yi)审稿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二审稿直接增加了此规定。

立法者非常审慎地(di)打开一(yi)个小口,将低龄犯罪中被公认为最严重的行(xing)为和情节纳入刑法规制,对应的年龄有限度地(di)降低了两周岁,程序(xu)上设定须经最高人(ren)民检察院(yuan)核准追(zhui)诉,再经法院(yuan)审理,才有可能(neng)定罪量刑处罚。在这种二元分割的规制模式下,刑事责任(ren)年龄成为一(yi)道严格的分界线。然而,刑事责任(ren)年龄不(bu)可能(neng)因个案的发生无限制地(di)下调,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ren)年龄的,刑事司(si)法对其依然无能(neng)为力。

专门矫治教育仍具有行(xing)政(zheng)化(hua)特点,排除少年司(si)法权介入

新京报:我国少年司(si)法遵循“教育为主,惩(cheng)罚为辅(fu)”的理念。刑法修正案(十一(yi))和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ren)犯罪法均(jun)规定,可对未达刑事责任(ren)年龄的少年犯实施专门矫治教育。专门矫治教育能(neng)否与刑罚做好衔接?

苏明月:这次修改之前,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bu)满十六周岁不(bu)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chang)或者监护人(ren)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shi)候,也可以由政(zheng)府收容教养。”刑法修正案(十一(yi))修改为“因不(bu)满十六周岁不(bu)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n)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shi)候,依法进行(xing)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ren)犯罪法的修订与刑法规定做了衔接,在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ren)实施刑法规定的行(xing)为、因不(bu)满法定刑事责任(ren)年龄不(bu)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xing)政(zheng)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xing)专门矫治教育。

这实际上废除了收容教养制度,由专门矫治教育取而代之。在我看来(lai),收容教养无需废除,只需重构。收容教养的问题不(bu)是词汇本身的问题,而是由谁决定的问题。

收容教养由行(xing)政(zheng)权决定。专门矫治教育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为前提,由教育行(xing)政(zheng)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是否适用,可见专门矫治教育在决定上仍具有行(xing)政(zheng)化(hua)特点,排除了少年司(si)法权的介入。与之前收容教养承担(dan)的功能(neng)类似(si),专门矫治教育在性质、期限两个关键问题上尚不(bu)明确,而且其决定程序(xu)也容易受到质疑。

对负责专门矫治教育的专门学校而言,闭环管理意味(wei)着在管理设施上的限制性更高,对人(ren)身自(zi)由的限制更强。此处遗留的问题是,决定机关对专门矫治教育有何权限、是否超出了限制公民人(ren)身自(zi)由的职(zhi)权范围;同时(shi),决定机关的权责分配问题需要重视,“会同”的决定机制可能(neng)因权责不(bu)明确在实践中出现落实不(bu)到位的情况(kuang)。

总(zong)的来(lai)看,在治理低龄未成年人(ren)犯罪或触罪问题上,修法后仍然没有突破二元模式。刑事司(si)法之内的刑罚包(bao)括社区内的非监禁刑(如缓刑)、监禁刑(如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刑事司(si)法之外最严厉的处分在修法之前是收容教养(最长(chang)期限三年),修法之后是专门矫治教育,放在闭环管理的专门学校。

建立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将少年越轨行(xing)为纳入规制范围

新京报:针对现有少年司(si)法面临的困境(jing),改革的方向应该(gai)是怎样的?

苏明月:我国少年司(si)法是依附于传统刑事司(si)法制度之中的。未成年罪犯在一(yi)定程度上仍被视为“小大人(ren)”,参(can)照成人(ren)规定从轻、减轻处罚。

在这种二元模式下,刑事责任(ren)年龄成为刑事司(si)法制度的分界线。然而,现实中仍然会出现低于十二周岁的少年实施犯罪行(xing)为。面对刑事司(si)法无力管辖的恶性案件,公众会发出质疑——为什么司(si)法袖手(shou)旁观?

面对如此困境(jing),我们可以跳(tiao)出一(yi)定要用刑法打击(ji)的思维桎梏,不(bu)再纠结于刑事责任(ren)年龄究竟要降到多低,而是建立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将要规制、可规制的少年越轨行(xing)为都纳入进来(lai)。

少年司(si)法的管辖权将不(bu)受刑事责任(ren)年龄的限制,低于刑事责任(ren)年龄的未成年人(ren)实施了犯罪行(xing)为,不(bu)被纳入刑事司(si)法制度管辖,但是可以纳入少年司(si)法制度管辖。这样就不(bu)会给公众以“犯了罪,司(si)法不(bu)管”的感受。也就是说,打破畸(ji)轻畸(ji)重的二元模式,建立刑事司(si)法制度、少年司(si)法制度与儿童福利行(xing)政(zheng)制度并行(xing)的三元模式。

较之刑事司(si)法,少年司(si)法可规制的范围更广,考量的视角(jiao)不(bu)同。少年司(si)法虽(sui)说是司(si)法,但集合司(si)法性与福利性。少年司(si)法在考量处分决定时(shi),会考虑责任(ren)的分担(dan),不(bu)是将行(xing)为责任(ren)都推给低龄的孩子,而是调查分析酿成犯罪的成因,努力去(qu)改善其生长(chang)环境(jing),将重点放在再犯风险的防范。

少年司(si)法在处分中可以将惩(cheng)罚性的措施与教育保护性的措施结合起来(lai),将具有不(bu)同行(xing)为、不(bu)同情节、不(bu)同人(ren)身危险性的未成年人(ren)进行(xing)分级、分层次,有针对性地(di)干预、惩(cheng)戒(jie)、教育和保护。

新京报:在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下,一(yi)名罪错未成年人(ren)会有怎样的处遇?

苏明月:对于犯罪未成年人(ren),如果犯故意杀人(ren)罪等(deng)重罪,少年法院(yuan)受理后,会逆送到成人(ren)刑事法院(yuan),判处刑罚;对于一(yi)般犯罪行(xing)为,则由少年法院(yuan)审理,判处少年保护处分。

对于未达刑事责任(ren)年龄的未成年人(ren)触罪行(xing)为,即实际上实施了犯罪行(xing)为,少年法院(yuan)仍然具有管辖权,针对具体情况(kuang),判处少年保护处分,极有可能(neng)判处到封闭的少年院(yuan)接受教育矫正;对于不(bu)服管教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ren),少年法院(yuan)也可基于提前预防的原则,进行(xing)提前干预,有效(xiao)防止其发展为犯罪未成年人(ren)。

当务之急是把矫治教育措施充实起来(lai)、用起来(lai)

新京报:如果短期内不(bu)能(neng)建立起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你认为让现有制度和已有规定发挥应有作用,当务之急应该(gai)解决什么问题?

苏明月:在刑法之外,预防未成年人(ren)犯罪法规定了分级干预原则和不(bu)同的矫治教育措施。当务之急是将这些措施充实起来(lai)、用起来(lai)。

首(shou)先,各地(di)区要建立和完善专门学校,不(bu)然就没有地(di)方来(lai)实施专门教育。其次,法律规定专门矫治教育实施闭环管理,这意味(wei)着限制人(ren)身自(zi)由,也就涉及一(yi)个基本法理问题:如何保证教育矫正的有效(xiao)性与对未成年人(ren)权益保护的公平性两者之间(jian)的平衡。第三,是人(ren)财物合理且相对充足的匹(pi)配,这是制度实施的基本,尤其是在偏远落后地(di)区,司(si)法社工、心理支(zhi)持等(deng)专业人(ren)员稀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内涵是教育,如果没有专业人(ren)士支(zhi)持,恐(kong)怕就只剩下封闭管理了。

司(si)法之外的行(xing)政(zheng)权在处理问题上可能(neng)更为灵活,但司(si)法结果是经过正当程序(xu)过滤后的保障,更值得信赖。在这个意义上,独立的少年司(si)法制度是值得追(zhui)求的制度。最近,最高法在通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kuang)时(shi)提出,应逐步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si)法系统,这种表(biao)态也体现了最高法的担(dan)当和作为。

新京报记者 行(xing)海(hai)洋

编(bian)辑 白(bai)爽 校对 李立军

发布(bu)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