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7日(ri)电 北京证监局网站17日(ri)下发关于对北京赢成(cheng)投资管理有限(xian)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shi)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公告截图(tu)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zai)以下行为:管理、运(yun)用私募基金财(cai)产,未能(neng)恪尽(jin)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jin)慎勤勉的义务。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du)管理暂(zan)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jian)称《暂(zan)行办法》)第四条之(zhi)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shi)。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进(jin)一(yi)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shi)和能(neng)力,恪尽(jin)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做好信息披露、基金退出和投资者沟(gou)通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