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242期澳门资料,三绝是什么-三部门: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等实施出口管制,物项,专门设计,工艺
2024-06-04 07:49:11
242期澳门资料,三绝是什么-三部门: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等实施出口管制,物项,专门设计,工艺

商务部(bu)、海关总署、中央军委(wei)装备发展部(bu)发布2024年(nian)第21号关于对有关物项(xiang)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指出,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等(deng)物项(xiang)实施出口管制。

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ju)《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hu)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fang)扩(kuo)散等(deng)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wei)批准(zhun),决定对下列物项(xiang)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xiang)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xiang),未经许(xu)可,不得出口:

(一)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为制造下列任一物项(xiang)而专门设计用于钛、铝及其合金超塑成形/扩(kuo)散连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203200010、8204110010、8204120010、8205400010、8205900010、8206000010、8480419010、7326901910):

(1)航空器结构件或航天器结构件;

(2)航空发动机或航天发动机;

(3)为航空器结构件或航天器结构件专门设计的部(bu)件;

(4)为航空发动机或航天发动机专门设计的部(bu)件。

2.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xiang)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3.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xiang)的技术及其载(zai)体,包括(kuo)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xu)、仿真数据(ju)等(deng)。

技术说明:

超塑成形,是指利用超塑性金属材(cai)料在特定温度和应变速率条件下表现出的超高延伸率及不易断裂(lie)的超塑性,在模具型腔内(nei)将超塑性金属板料作为被成形坯料实现成形加工,以获(huo)得各种所需形状零件的成形工艺。

扩(kuo)散连接,是指相互(hu)接触(chu)的两个材(cai)料表面,在温度和压力(li)的作用下相互(hu)靠近,局(ju)部(bu)发生塑性变形,原子(zi)间产(chan)生相互(hu)扩(kuo)散,在界(jie)面接触(chu)处形成扩(kuo)散层,从(cong)而实现可靠连接的成形工艺。

(二)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用于制造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等(deng)涡轮构型部(bu)件所需高温合金的定向晶或单(dan)晶铸造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454301010、8454309010)。

2.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机匣等(deng)涡轮构型部(bu)件的精密铸造中间产(chan)品(包括(kuo)陶瓷型芯、蜡模模组、型壳(ke)),以及专门设计用于制造上述中间产(chan)品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6903100010、6903200010、6903900010、6909110010、6909120010、6909190010、8480490010、8205900020、8428909030、8480600010、7326901920、7616991020、9031809081)。

3.专门设计用于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的高温合金、钛合金或金属间化(hua)合物等(deng)材(cai)料的盘片固态连接所需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205900030、6804219010、6804229010、8207201010、8207209010、8207300030、8480419020、8466200010、7326901930、9031809082)。

4.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xiang)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5.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xiang)的技术及其载(zai)体,包括(kuo)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xu)、仿真数据(ju)等(deng)。

技术说明:

高温合金,是指含难熔金属的镍基合金、钴基合金或铁基合金,可在600摄氏度(℃)及以上的氧化(hua)和热腐蚀条件下承受(shou)复(fu)杂应力(li),仍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并能长期可靠工作的金属材(cai)料,又被称为“超合金”。

(三)航天服(fu)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专门设计用于制造航天服(fu)面窗的模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480719020)。

2.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xiang)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3.用于研发、生产(chan)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xiang)的技术及其载(zai)体,包括(kuo)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xu)、仿真数据(ju)等(deng)。

(四)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xiang)。

1.断裂(lie)强度≥40cN/dtex、初始模量≥1600cN/dtex且未加捻的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参考海关商品编号:5402491010、5501900010、5503909010)。

2.由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软质(zhi)无纬布叠层(不经加压)在面密度≤5.3kg/m2的情况下,防(fang)1.1g标准(zhun)模拟破片(17格令模拟破片FSP)V50≥700m/s(按照GJB4300A-2012附录B《弹道(dao)极限V50试验(yan)方法》测试)(参考海关商品编号:5806409010)。

3.生产(chan)上述1、2所列物项(xiang)的技术及其载(zai)体,包括(kuo)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xu)、仿真数据(ju)等(deng)。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xu)可手续,通(tong)过省级商务主管部(bu)门向商务部(bu)提出申请(qing),填(tian)写两用物项(xiang)和技术出口申请(qing)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zhi)的复(fu)印(yin)件、扫描件;

(二)拟出口物项(xiang)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三)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五)申请(qing)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商务部(bu)应当自(zi)收到出口申请(qing)文件之(zhi)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bu)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nei)作出准(zhun)予或者不予许(xu)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xiang)的出口,商务部(bu)会同有关部(bu)门报国务院批准(zhun)。

四、经审查准(zhun)予许(xu)可的,由商务部(bu)颁(ban)发两用物项(xiang)和技术出口许(xu)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xu)可证件)。

五、出口许(xu)可证件申领(ling)和签发程序(xu)、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bao)存年(nian)限等(deng),依照商务部(bu)、海关总署令2005年(nian)第29号(《两用物项(xiang)和技术进出口许(xu)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xu)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shou)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bu)签发的出口许(xu)可证件办理验(yan)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xu)可出口、超出许(xu)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bu)或者海关等(deng)部(bu)门依照有关法律(lu)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fan)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由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防(fang)弹头盔(kui)、防(fang)弹衣、防(fang)弹插板、防(fang)弹板(防(fang)弹装甲板、复(fu)合防(fang)弹板)等(deng)防(fang)护(hu)装备,以及用于制作防(fang)护(hu)装备的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靶板的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自(zi)2024年(nian)7月1日起正(zheng)式实施。

发布于:北(bei)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