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ri),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ting)审理了山东(dong)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yuan)组长(chang)岳德川受贿一案。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下半年至2023年6月,被告人岳德川利用担(dan)任枣庄市薛城区委书记,东(dong)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烟台(tai)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chang)等职(zhi)务上(shang)的便利以及职(zhi)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tong)过其他国家工作(zuo)人员职(zhi)务上(shang)的行为,为相关(guan)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规划调整、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fei)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6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xing)事责任。
庭(ting)审中,公诉(su)机关(guan)出示了相关(guan)证据,被告人岳德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ting)的主持下充分(fen)发表了意见,岳德川进行了最后陈述(shu)并当庭(ting)表示认罪悔罪。
庭(ting)审最后,法庭(ting)宣布(bu)休(xiu)庭(ting),择期宣判(pan)。
(总台(tai)记者 王成林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