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ji)者10日从民(min)政部2024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shang)获悉,民(min)政部等七(qi)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养(yang)老(lao)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预收费用收取要求(qiu)、使用用途等进行规定。
预收费额度方面(mian),意见规定,养(yang)老(lao)服(fu)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chang)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dan)个老(lao)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lao)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使用用途方面(mian),意见列出了“负面(mian)清单(dan)”,如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dong)产、有(you)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tou)资,以(yi)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等。
意见还规定,养(yang)老(lao)机构不得以(yi)承诺(nuo)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tou)资回(hui)报(bao)等方式,诱(you)导老(lao)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缴纳预收费。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