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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出台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银行按揭贷款,项目,额度
2024-07-22 06:11:37
江苏南通出台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银行按揭贷款,项目,额度

今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

市住建局、人民(min)银行南通市分行、

金融监管总(zong)局南通监管分局

三部门(men)联合发文(wen)

出台新版(ban)《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以下简(jian)称《办法》)

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

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

《办法》将于2024年(nian)10月(yue)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nian)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kuo)定金、首付款以及后续付款(含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购房款项(xiang)。

《办法》共十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kuo)总(zong)则、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监管额度、资金收存、应急机制(zhi)、监督管理(li)及附(fu)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yan)续“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监管期限自项(xiang)目取得(de)《商品房预售许(xu)可证》开始(shi),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止。

《办法》坚持政府监管模(mo)式、灵活(huo)调整监管额度,明确监管额度根据商品房项(xiang)目房屋结构、工(gong)程造价、交付条件等因素,结合一定比例调节系数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规范监管银行行为,严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对监管银行名录实行动态管理(li),考评不合格的,暂(zan)停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对未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及无法承担资金监管工(gong)作的,终止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办法》控制(zhi)发放的监管资金和开发贷款资金额度,其总(zong)额不超过合理(li)支出额度,保障(zhang)项(xiang)目建设资金;对出现重大经营风(feng)险的企业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制(zhi)定“一项(xiang)目一策”工(gong)作方案(an),及时化解风(feng)险。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制(zhi)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gong)程建设,防范商品房交易风(feng)险的有效手段。”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jie)绍说(shuo),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监管模(mo)式,可以更好地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我(wo)市房地产市场健康(kang)稳定发展。

采写:南通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jiang)娇娇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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