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ri),山东省潍坊市中(zhong)级人民法院一审(shen)公(gong)开开庭审(shen)理(li)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li)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史国生受贿案。
公(gong)诉机关指控(kong):2007年9月至2023年2月,史国生利用(yong)担(dan)任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li)局党组书记、局长,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党委(wei)书记、所长,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jiu)院党委(wei)书记、院长,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li)局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li)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zhe)地(di)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guo)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办(ban)理(li)、药品生产质(zhi)量(liang)管理(li)规范认证、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qu)利益,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cai)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9万余元(yuan)。
庭审(shen)中(zhong),公(gong)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ju),史国生及其辩护(hu)人进行了质(zhi)证,控(kong)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xia)充分发表了意见(jian)。在最后陈述(shu)中(zhong),被告人史国生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qing)处罚。
庭审(shen)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zhe) 李铁柱
编(bian)辑/朱葳(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