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yin)发(fa)通知,对各(ge)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chu)具体工作要求。通知明确,各(ge)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tong)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guan)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shou)问负责(ze)制度。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pin)监(jian)控(kong)全覆盖。
(北青报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