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据上海(hai)市公积金中心消息,为推动落(luo)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fa)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gai)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jian)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上海(hai)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tong)过《关(guan)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ti)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guan)政策的通(tong)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2号,以(yi)下简称《通(tong)知》),上海(hai)市公积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细则,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ti)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ti)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
根据《通(tong)知》,自2024年(nian)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huo)安(an)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mu)、子女户籍所在地,或(huo)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huo)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上海(hai)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ti)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yi)提(ti)取上海(hai)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yi)前往上海(hai)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询(xun)上海(hai)公积金官网(网址:www.shgjj.com)或(huo)拨打12329热线咨(zi)询(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