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shi)会、全体董事(shi)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nei)容不(bu)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nei)容的(de)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dan)法律责任。
重要内(nei)容提示:
● 股东持(chi)股的(de)基本情况
本次(ci)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xian)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持(chi)股 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hu)智脑(nao)投资管理(li)合伙企(qi)业(有限(xian)合伙)(以下简称“新湖(hu)智脑(nao)”)持(chi)有14,501,9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de)12.0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ci)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de)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tong)。
● 减持(chi)计划的(de)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xian)公司关于持(chi)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de)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股东新湖(hu)智脑(nao)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de)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ge)交易日之后的(de)3个(ge)月内(nei)通(tong)过(guo)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本公司股份合计不(bu)超过(guo)2,288,000股,不(bu)超过(guo)本公司股份总数的(de)1.90%。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湖(hu)智脑(nao)出具(ju)的(de)《关于减持(chi)计划完成的(de)通(tong)知》,截(jie)至(zhi)2024年6月14日,新湖(hu)智脑(nao)通(tong)过(guo)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了公司股份2,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de)1.90%。本次(ci)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新湖(hu)智脑(nao)股份转让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chi)主体减持(chi)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chi)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chi)计划的(de)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shi)项披露减持(chi)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chi)计划实施完毕(bi)
(二)本次(ci)实际减持(chi)情况与(yu)此(ci)前披露的(de)减持(chi)计划、承诺是否(fou)一致 √是 □否(fou)
(三(san))减持(chi)时间区间届满,是否(fou)未实施减持(chi)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chi)是否(fou)未达到减持(chi)计划最低减持(chi)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fou)提前终止减持(chi)计划 □是 √否(fou)
特此(ci)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xian)公司董事(shi)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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