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xing)网站17日发布(bu)《中国人民银行(xing)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diao)整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shou)付款(kuan)比例政(zheng)策的(de)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xing)上海总部,各省(sheng)、自(zi)治区(qu)、直(zhi)辖市及计划单(dan)列(lie)市分(fen)行(xing);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xing),中国邮政(zheng)储蓄银行(xing),各股份制商业银行(xing):
为落实党中央(yang)、国务(wu)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chang)供求关系的(de)新变化、人民群(qun)众对优(you)质住房的(de)新期待(dai),促进房地产市场(chang)平稳健康(kang)发展,现(xian)就个人住房贷款(kuan)政(zheng)策有关事(shi)项通知如下:
对于贷款(kuan)购(gou)买商品住房的(de)居民家庭,首(shou)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shou)付款(kuan)比例调(diao)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shou)付款(kuan)比例调(diao)整为不低于25%。
在此(ci)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xing)各省(sheng)级分(fen)行(xing)、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根据城市政(zheng)府调(diao)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zi)主确(que)定辖区(qu)各城市首(shou)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kuan)最低首(shou)付款(kuan)比例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