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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澳门十二生肖资料库-重磅!陕西省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韩城市教育局,工作,子女
2024-06-02 01:40:27
2024年澳门十二生肖资料库-重磅!陕西省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韩城市教育局,工作,子女

本文转自【起点新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zuo)好2024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ling)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ti)育局:

为(wei)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yang)光招生专(zhuan)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hao))要求,结合我省实(shi)际,现就(jiu)做(zuo)好全省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shi)项通知如下。

确保(bao)适龄儿童(tong)应入尽入

(一)凡当年831日前(含831日)年满六(liu)周岁的儿童(tong),其父母(mu)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ren)应当送其入学接受(shou)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tong),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tong)少年因身体(ti)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mu)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ren)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ren)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ren)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国学班(ban)”“读经班(ban)”“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深入推进两为(wei)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wei)主要依据的随(sui)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wei)主安排(pai)随(sui)迁子女就(jiu)学,不断(duan)提高随(sui)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jiu)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fang)式入学就(jiu)读。认真(zhen)落实(shi)《居住证暂(zan)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jiu)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sui)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qing)理取消不合规的随(sui)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shi)限要求。实(shi)行随(sui)迁子女积分(fen)制入学的地方(fang),要完善积分(fen)规则,确保(bao)符合《居住证暂(zan)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sui)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shou)义务教育。

(三(san))保(bao)障适龄残疾儿童(tong)少年接受(shou)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区)级残疾人(ren)教育专(zhuan)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jiu)读的,优先安排(pai)到普通学校随(sui)班(ban)就(jiu)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shou)普通教育的,安排(pai)到特殊教育学校就(jiu)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jiu)读的,就(jiu)近安排(pai)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yuan)程教育的方(fang)式,切实(shi)保(bao)障其接受(shou)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依据有关规定落实(shi)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对烈(lie)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ren)子女、综(zong)合性消防救(jiu)援队伍人(ren)员子女、公安英烈(lie)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ren)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保(bao)障相应学位。

规范招生行为(wei)

(一)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招生政策。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hua)人(ren)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shi)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zuo)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jiu)近入学工作的实(shi)施意见》以及近年来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招生政策,明确招生时(shi)间、学区划(hua)分(fen)、招生流程和招生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及时(shi)向(xiang)社会公布。可结合实(shi)际,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hua)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jiu)读具体(ti)实(shi)施办法。对高层次人(ren)才等特殊群体(ti)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要明确实(shi)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xu)。对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shi)行统一招生政策;对拔尖创新人(ren)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ti)育类办学特色学校要明确招生地域范围、招录(lu)方(fang)式、招生规模(mo)、培养方(fang)案和评估办法等情况,并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hui)总,报(bao)省教育厅备案。

(二)坚持免试就(jiu)近科学划(hua)分(fen)学区。按照“学校划(hua)片招生、生源就(jiu)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ren)口学龄儿童(tong)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fen)布情况分(fen)析,根据适龄儿童(tong)人(ren)数(shu)、学校分(fen)布和规模(mo)、行政区划(hua)、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hua)定招生片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heng)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shi)行单校或多校划(hua)片招生。学区划(hua)定后(hou)应保(bao)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zheng)、学龄人(ren)口变(bian)化较大等情况,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综(zong)合研判分(fen)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zheng)学区范围,并做(zuo)好宣传解(jie)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起始年级严禁产(chan)生大班(ban)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小学每(mei)班(ban)不超过45人(ren)、初中每(mei)班(ban)不超过50人(ren)

(三(san))坚持公民同招确保(bao)公平公正(zheng)。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bao)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bao)名)方(fang)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bao)名)或对口直升方(fang)式入学。实(shi)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fang)式均衡(heng)配置(zhi)教育资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wei)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bao)名人(ren)数(shu)超过招生计划(hua)的,实(shi)行电脑随(sui)机录(lu)取。加强外籍人(ren)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严禁以集团(tuan)化、联合体(ti)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tuan)化、联合体(ti)内各学校招生后(hou)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四)坚持高效务实(shi),优化招生流程。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fang)式提前向(xiang)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fang)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shi)间安排(pai),优化报(bao)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xu)。加快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shi)”,推动户籍、房产(chan)、社保(bao)等入学相关信(xin)息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共享,逐步实(shi)现网上报(bao)名、材料审核和录(lu)取,切实(shi)为(wei)群众办事(shi)提供便利。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hua)人(ren)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列出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清(qing)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qing)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hua)生育证明、超过正(zheng)常入学年龄证明、随(sui)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ren)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wei)入学报(bao)名前置(zhi)条件,可在开学后(hou)及时(shi)要求学生提供。信(xin)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shi)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xu)随(sui)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xin)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xin)息。

三(san)

加强组织保(bao)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保(bao)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shi)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wei)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zuo)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工作方(fang)案,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zuo)好招生入学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ti)实(shi)施细则,合理划(hua)分(fen)学区,完善工作方(fang)案,明确招生程序(xu),组织实(shi)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xin)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shi);学校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pai)下,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录(lu)取通知书等工作。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fen)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shi)行“人(ren)籍一致、籍随(sui)人(ren)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bao)学籍注册与招生录(lu)取、实(shi)际就(jiu)读一致,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shi)际就(jiu)读等行为(wei)。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zuo)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就(jiu)学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做(zuo)好日常监督。

(三(san))加强监督问责。按照义务教育阳(yang)光招生专(zhuan)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shi)招生工作纪律,健(jian)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布并畅通举报(bao)和申诉受(shou)理渠道,主动接受(shou)社会监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专(zhuan)项督查、随(sui)机抽查等方(fang)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ren)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jian)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hua)、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ba)宣传工作作为(wei)义务教育阳(yang)光招生专(zhuan)项行动的重要推动力,通过主流媒(mei)体(ti)和自媒(mei)体(ti)平台等多种方(fang)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jie)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ji)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xing)经验,对不实(shi)招生信(xin)息要主动发声、及时(shi)辟谣、释(shi)疑(yi)解(jie)惑。

附件:

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2.2024年陕西省义务教育阳(yang)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hua)、超计划(hua)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hou),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lu)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wei)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bian)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ban);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zheng)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he)学校收取或变(bian)相收取与入学挂钩(gou)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sai)证书、学科竞赛(sai)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wei)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he)名义的重点班(ban)、快慢班(ban);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pai)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pai)名,以及向(xiang)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shu)据;

10.严禁出现人(ren)籍分(fen)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wei)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24年陕西省义务教育阳(yang)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备注:咨询投诉时(shi)间为(wei)工作日上班(ban)时(shi)间。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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