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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事项
2024-07-23 00:31:2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事项

中国网(wang)财经6月28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ren)民银行(xing)、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ui)联合发布(bu)关于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ji)构改革(ge)方案(an)》关于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职责(ze)调整有关部署,现就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ru)下:

一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ze)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体制机(ji)制、开展金融消费(fei)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ren)民银行(xing)、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ui)建立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工作协调机(ji)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二是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fei)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ze)分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fei)者对银行(xing)业金融机(ji)构(含信托公司(si)、消费(fei)金融公司(si)等非银行(xing)金融机(ji)构)、保险机(ji)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ren)民银行(xing)接收转办金融消费(fei)者对非银行(xing)支付机(ji)构、征信机(ji)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ui)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三是金融消费(fei)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ren)民银行(xing)、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ui)按照各自法定职责(ze)和监管权限分别(bie)接收办理。

四是金融机(ji)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主体责(ze)任,充分尊重(zhong)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fei)者合法权益(yi),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fei)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yuan)头治(zhi)理和溯源(yuan)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fei)者权益(yi)保护工作质效。

公告自公布(bu)之日起施行(xing)。《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ren)民银行(xi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ui)关于金融消费(fei)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发布(bu)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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