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xi)检察官微通报,日前,江西(xi)省(sheng)建材集团(tuan)有限(xian)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小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xi)省(sheng)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xi)省(sheng)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小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wen)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yi)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kong):被告人熊小华利用担任江西(xi)省(sheng)建材集团(tuan)有限(xian)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wu)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di)位形(xing)成的便利条(tiao)件,通过其他国家(jia)工作人员职务(wu)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