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国网财(cai)经5月30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du)管理总(zong)局玉溪监管分局行(xing)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元江哈尼族(zu)彝族(zu)傣族(zu)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国家金融监督(du)管理总(zong)局玉溪监管分局罚款18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qi)为2024年5月15日。
具体(ti)来看,其主要(yao)违法违规事实为:投(tou)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超过(guo)5%,未按要(yao)求报(bao)监管部(bu)门核准;向关联方超比(bi)例授信并形成风(feng)险;员工行(xing)为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向客户出借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de)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支付和管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企业和股东账户;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zhi),贷款被挪用且形成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