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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澳门正版资料全年免费公开118期-四川平昌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鼓励房企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给予,房地产市场,购房
2024-06-02 20:26:07
2024澳门正版资料全年免费公开118期-四川平昌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鼓励房企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给予,房地产市场,购房

5月31日,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发布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促进城区(qu)房地产市场平稳(wen)健康(kang)发展若干措施》的通(tong)知,《措施》主要从支(zhi)持住房合理(li)需求、推动商品(pin)房去库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强(qiang)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及强(qiang)化要素保障等方(fang)面提出了12条相(xiang)关措施。

首次购买(mai)商业用房最(zui)高给予50万元装(zhuang)修补贴

文件提出,给予购房补贴,并明确补贴发放的标(biao)准。

在县城区(qu)购买(mai)新建商品(pin)住房,给予200元/平方(fang)米(mi)购房装(zhuang)修补贴,每户最(zui)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在县城区(qu)购买(mai)新建商业用房且首次交易(yi)的,按规(gui)定给予房屋成交价款2%的购房装(zhuang)修补贴,最(zui)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平昌县户籍外来(lai)平购房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平昌籍农(nong)村进城户在县城购房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县城内购买(mai)二套房及以上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在外务工和就业人员回平购房的给予交通(tong)补贴3000元/套。

对购买(mai)县城区(qu)新建地下(xia)车位且购买(mai)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的,给予购买(mai)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购买(mai)价格每个在3.5万元—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mai)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每户最(zui)多享受2个车位补贴政策。

同时,平昌县还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ze)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fu)25%。所需资金由原(yuan)渠道解决。引进人才领取的购房券,仅限本人是商品(pin)房买(mai)受人或共同买(mai)受人在县城区(qu)购买(mai)商品(pin)住宅使用,购房券可以用于支(zhi)付商品(pin)住宅首付款。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调离(li)(含辞聘、解聘)平昌县,需在离(li)职前按比例返还安家补助。

鼓励促销: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调控范围(wei)

鼓励企业促销。通(tong)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促销(已享受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mu)不享受本政策奖补优惠),举(ju)办城区(qu)线(xian)上、线(xian)下(xia)房交会等配套措施,助力房地产业扩需求、去库存、促销售。

具(ju)体而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mu)实际(ji),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县城区(qu)组团购买(mai)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pin)房的购房群体,另行(xing)给予让利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调控范围(wei)。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mai)商品(pin)房和地下(xia)车位的购房人给予特别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降幅比例范围(wei)。

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mu)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向(xiang)平昌县户籍外购房者累计销售新建商品(pin)住房(网签备案(an)面积)达(da)到以下(xia)面积的,按规(gui)定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0.5万(含)至1万(不含)平方(fang)米(mi)的奖补50万元,1万(含)至2万(不含)平方(fang)米(mi)的奖补100万元,2万(含)平方(fang)米(mi)以上的奖补200万元。

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发挥(hui)媒介作(zuo)用,结合“线(xian)上+线(xian)下(xia)”互动模式(shi),积极瞄准广东、福建、江苏等省外平昌籍人士聚集重点城市,省内各市(州(zhou))、省外购房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开展房地产交易(yi)展示会,多形式(shi)、多渠道加强(qiang)城市品(pin)牌宣传,挖(wa)掘本地客源,吸引平昌籍人员回(在)平购房置业。鼓励房产企业与集体经(jing)济(ji)组织合作(zuo),开展房产促销。

对当年新增入(ru)库,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3000万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10万元;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5000万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20万元;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1亿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50万元。

对在库时间存续一年以上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年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5000万元(含)给予奖励10万元;次年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4000万元(含)给予奖励5万元。

打通(tong)商品(pin)房向(xiang)保障性住房转化的渠道

积极推行(xing)安置还房“房票制”,新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chai)迁项目(mu)原(yuan)则上实行(xing)“房票制”安置。对城市更(geng)新、地质灾(zai)害避险(xian)搬迁、重大项目(mu)建设搬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chai)除(chu)房屋的,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需求,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还房,不再开工建设,鼓励被征收人选择(ze)“房票制”安置。相(xiang)关安置责任主体可采取公开采购选择(ze)安置房源。“房票制”安置另行(xing)制定专门优惠措施,选择(ze)“房票”安置的拆(chai)迁安置户,不再享受本措施规(gui)定的其他相(xiang)关补贴政策。

文件要求,支(zhi)持存量商品(pin)房发展保障性住房。打通(tong)商品(pin)房向(xiang)保障性住房转化的渠道,明确存量商品(pin)房、存量商业用地发展保障性租(zu)赁住房的条件及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文件显示,可通(tong)过收购、合作(zuo)方(fang)式(shi)盘活保交楼等存量商品(pin)房用于发展保障性租(zu)赁住房、人才公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本着盘活存量的原(yuan)则,通(tong)过改建、改造等方(fang)式(shi)将闲(xian)置的商品(pin)房发展为保障性租(zu)赁住房。

支(zhi)持存量商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zu)赁住房。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含未建、在建工程),在符(fu)合规(gui)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zun)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xia),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zu)赁住房。

《平昌县进一步促进城区(qu)房地产市场平稳(wen)健康(kang)发展若干措施》原(yuan)文如下(xia):

一、强(qiang)化住房消费

(一)给予购房补贴

1.在县城区(qu)购买(mai)新建商品(pin)住房,给予200元/平方(fang)米(mi)购房装(zhuang)修补贴,每户最(zui)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2.对平昌县户籍外来(lai)平购房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平昌籍农(nong)村进城户在县城购房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县城内购买(mai)二套房及以上的,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fang)米(mi)补贴;对在外务工和就业人员回平购房的给予交通(tong)补贴3000元/套。

3.在县城区(qu)购买(mai)新建商业用房且首次交易(yi)的,按规(gui)定给予房屋成交价款2%的购房装(zhuang)修补贴,最(zui)高不超过50万元。

4.对购买(mai)县城区(qu)新建地下(xia)车位且购买(mai)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的,给予购买(mai)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购买(mai)价格每个在3.5万元—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mai)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每户最(zui)多享受2个车位补贴政策。

5.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ze)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fu)25%。所需资金由原(yuan)渠道解决。引进人才领取的购房券,仅限本人是商品(pin)房买(mai)受人或共同买(mai)受人在县城区(qu)购买(mai)商品(pin)住宅使用,购房券可以用于支(zhi)付商品(pin)住宅首付款。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调离(li)(含辞聘、解聘)平昌县,需在离(li)职前按比例返还安家补助。

(二)鼓励企业促销

1.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mu)实际(ji),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县城区(qu)组团购买(mai)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pin)房的购房群体,另行(xing)给予让利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调控范围(wei)。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mai)商品(pin)房和地下(xia)车位的购房人给予特别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降幅比例范围(wei)。

3.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mu)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向(xiang)平昌县户籍外购房者累计销售新建商品(pin)住房(网签备案(an)面积)达(da)到以下(xia)面积的,按规(gui)定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0.5万(含)至1万(不含)平方(fang)米(mi)的奖补50万元,1万(含)至2万(不含)平方(fang)米(mi)的奖补100万元,2万(含)平方(fang)米(mi)以上的奖补200万元。

4.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发挥(hui)媒介作(zuo)用,结合“线(xian)上+线(xian)下(xia)”互动模式(shi),积极瞄准广东、福建、江苏等省外平昌籍人士聚集重点城市,省内各市(州(zhou))、省外购房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开展房地产交易(yi)展示会,多形式(shi)、多渠道加强(qiang)城市品(pin)牌宣传,挖(wa)掘本地客源,吸引平昌籍人员回(在)平购房置业。鼓励房产企业与集体经(jing)济(ji)组织合作(zuo),开展房产促销。

5.对当年新增入(ru)库,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3000万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10万元;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5000万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20万元;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1亿元(含)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50万元。

6.对在库时间存续一年以上且有开发经(jing)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jing)营业法人单位,年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5000万元(含)给予奖励10万元;次年商品(pin)房销售额达(da)4000万元(含)给予奖励5万元。

二、推行(xing)“房票”安置模式(shi)

积极推行(xing)安置还房“房票制”,新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chai)迁项目(mu)原(yuan)则上实行(xing)“房票制”安置。对城市更(geng)新、地质灾(zai)害避险(xian)搬迁、重大项目(mu)建设搬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chai)除(chu)房屋的,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需求,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还房,不再开工建设,鼓励被征收人选择(ze)“房票制”安置。相(xiang)关安置责任主体可采取公开采购选择(ze)安置房源。“房票制”安置另行(xing)制定专门优惠措施,选择(ze)“房票”安置的拆(chai)迁安置户,不再享受本措施规(gui)定的其他相(xiang)关补贴政策。

三、支(zhi)持存量商品(pin)房发展保障性住房

(一)可通(tong)过收购、合作(zuo)方(fang)式(shi)盘活保交楼等存量商品(pin)房用于发展保障性租(zu)赁住房、人才公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本着盘活存量的原(yuan)则,通(tong)过改建、改造等方(fang)式(shi)将闲(xian)置的商品(pin)房发展为保障性租(zu)赁住房。

(二)支(zhi)持存量商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zu)赁住房。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含未建、在建工程),在符(fu)合规(gui)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zun)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xia),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zu)赁住房。

(三)通(tong)过支(zhi)持存量商品(pin)房发展保障性住房(一)(二)项规(gui)定建设的保障性租(zu)赁住房按规(gui)定享受国省补助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xia)室易(yi)地建设费减免、银行(xing)信贷、水电气价格商改民等政策。

四、调整(zheng)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最(zui)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zui)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二)增加“又提又贷”,在符(fu)合条件的情况下(xia),同一套住房可以先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房后再申请贷款(需留够贷款额度计算基数),提取和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三)允许“商转公”贷款,在巴中市辖区(qu)内商业银行(xing)已办理(li)住房按揭(jie)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含异地缴存人),符(fu)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li)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四)实施“带押过户”,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让更(geng)多群众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

五、优化土地利用管理(li)

(一)已建、在建或已批未建的商业用房,在保证公共配套的前提下(xia),经(jing)法定程序批准,并向(xiang)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可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教育培训、文化、旅游(you)、康(kang)养、高新技术等公益性或经(jing)营性用途。

(二)新供应(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居住或商住混(hun)合用地所需配建服务于社区(qu)的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生活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纳入(ru)土地出让条件的,可不计入(ru)容(rong)积率,建成后无偿移交。

(三)商业用房库存大、商品(pin)住宅待售周期短(duan)的地区(qu),在符(fu)合规(gui)划要求和有关规(gui)定条件下(xia),可根据(ju)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已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未办理(li)预售许可的存量商业用地按程序调整(zheng)一定比例为住宅用地;存量商住用地按程序调整(zheng)住宅和商业用地的比例。经(jing)批准由商业用地调整(zheng)为商品(pin)住宅用地项目(mu),所在的相(xiang)邻、相(xiang)近及均质区(qu)域内,一定时期内暂停新增同类商业用地供应。

(四)具(ju)备独立分宗(zong)条件的已出让宗(zong)地,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li)分宗(zon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对建设体量大、周期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mu),可以分期验收。

(五)对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和非企业自身(shen)原(yuan)因未开工建设的已出让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款凭证,即(ji)作(zuo)为使用土地证明,可实行(xing)分期开发,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可在1年内缴清。分期开发用地面积及计容(rong)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按“容(rong)缺后补”原(yuan)则,办理(li)《建设用地规(gui)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gui)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pin)房预售许可证》。

(六)在编制中心城区(qu)详细规(gui)划时,合理(li)测算各区(qu)域人口规(gui)模,科学配置幼儿园(yuan)、农(nong)贸(mao)市场等设施,不再以单独地块进行(xing)测算。探索新开发楼盘配建幼儿园(yuan)不计容(rong)。

六、提升商品(pin)住房品(pin)质

(一)鼓励打造高品(pin)质宜居住房,适应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度提高大平层、大户型(xing)、复式(shi)跃层等住房供应,鼓励建设精装(zhuang)修住房。

(二)鼓励开展城市森林花园(yuan)建筑试点,城市森林花园(yuan)建筑的公共平台、空中花园(yuan)建筑面积不计入(ru)容(rong)积率,公共平台绿(lu)化面积按规(gui)定折算后,计入(ru)项目(mu)绿(lu)地率。

(三)切实加强(qiang)和规(gui)范商品(pin)房项目(mu)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li),鼓励高品(pin)质住房按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等级聘请不低于AA级物业服务企业,指导(dao)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biao)准按质价相(xiang)符(fu)的原(yuan)则进行(xing)收费。

(四)推广绿(lu)色建筑标(biao)准应用于居住建筑,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mu)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商品(pin)住房全装(zhuang)修交付,不断提升健康(kang)、安全、宜居性能。

七、优化商品(pin)房预售管理(li)

(一)实行(xing)商品(pin)住宅预售价格申报管理(li),实际(ji)成交价格降幅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0%、涨(zhang)幅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0%,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市场情况,每年可调整(zheng)两次申报价格。

(二)根据(ju)建设工程造价、项目(mu)交付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提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要求以银行(xing)保函等替代预售资金保底金,或以可售商品(pin)房为预售资金保底金作(zuo)担保。

八(ba)、提高地下(xia)车位利用率

(一)编制县城区(qu)停车规(gui)划,统筹地下(xia)、地上停车位配置,地面停车位应根据(ju)周边(bian)小区(qu)车位配套、人口密(mi)度等因素合理(li)配置。地下(xia)车位配置充足的小区(qu)、商业综合体,周边(bian)一定范围(wei)内原(yuan)则上不施划占道地面车位(利用后退红线(xian)施划,纳入(ru)项目(mu)统一物业管理(li)的除(chu)外)。

(二)合理(li)确定新建商住项目(mu)地下(xia)车位配建比例,新出让未办理(li)建设工程规(gui)划许可证、已办理(li)建设工程规(gui)划许可证且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结合项目(mu)所在区(qu)域实际(ji)情况,可按“每100平方(fang)米(mi)计容(rong)建筑面积配置0.8个地下(xia)车位或户均不少于1个”的比例合理(li)设置。

(三)商业建筑周边(bian)允许按商业配建车位数的30%在退界用地施划地面停车位,纳入(ru)项目(mu)统一经(jing)营管理(li)和维护(hu)。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nuo)商业地下(xia)停车位不分割出售,且和住宅车位统一经(jing)营管理(li),能实现商业、住宅错峰停车的前提下(xia),允许商业地下(xia)车位合并计入(ru)住宅地下(xia)停车位,合并计算后住宅地下(xia)停车位不低于每100平方(fang)米(mi)计容(rong)建筑面积配置0.8个。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同时购买(mai)商品(pin)房和地下(xia)车位的购房人给予特别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不计入(ru)商品(pin)房申报价格降幅比例范围(wei)。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收储闲(xian)置的地下(xia)车位,统一经(jing)营管理(li)。

(五)在土地供应时,地下(xia)车位建设内容(rong)已纳入(ru)供地意见、地块规(gui)划条件和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shu))约定的,依申请直接办理(li)地下(xia)车位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供应时,地下(xia)车位建设内容(rong)未纳入(ru)供地意见、地块规(gui)划条件和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shu))约定的,按对应楼面地价的10%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依申请办理(li)地下(xia)车位不动产权登记。登记费按商品(pin)住房标(biao)准执行(xing)。

九、落实金融支(zhi)持政策

(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项目(mu)融资支(zhi)持,积极提供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wen)有序投放。鼓励银行(xing)机构按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下(xia)限,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支(zhi)持金融机构针对进城农(nong)民的收入(ru)特点、还款能力,推出专门信贷产品(pin),优化降低贷款条件。全面落实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二)搭建银企沟通(tong)平台,鼓励银行(xing)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通(tong)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zheng)还款安排等方(fang)式(shi)予以支(zhi)持,推动金融机构切实落实金融支(zhi)持房地产市场健康(kang)平稳(wen)发展16条措施要求,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zhi)持计划等政策工具(ju),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yuan)则,为专项借款支(zhi)持项目(mu)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zhi)持,促进项目(mu)按时交付。支(zhi)持民间资本参与危困房企项目(mu)并购重组。

(三)鼓励支(zhi)持商业银行(xing)对商品(pin)房按揭(jie)贷款保证金按不超过2%的比例设置,在房地产开发项目(mu)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退还已留存保证金的50%,取得竣工验收备案(an)后退还已留存保证金的25%,办理(li)不动产权证后退还已留存保证金的25%。

十(shi)、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一)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li)延期缴纳税款,但最(zui)长不超过3个月。对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xing)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mu)由建设单位书(shu)面承诺(nuo),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li)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50%,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一年内全部缴清。

(三)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图(tu)经(jing)审图(tu)机构审查(cha),报行(xing)政主管部门备案(an)后,可开展放验线(xian)现场测绘、土石方(fang)开挖(wa)等前期工作(zuo)。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fang)可办理(li)验线(xian)行(xing)政审批手续、进行(xing)房屋主体结构施工。

(四)大力推行(xing)“交房即(ji)交证”,进一步优化竣工验收备案(an),房地产开发项目(mu)在取得规(gui)划条件核(he)实、土地核(he)验、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报告的前提下(xia),对城建档案(an)等可容(rong)缺受理(li)的资料,建设单位作(zuo)出限期提交承诺(nuo),可容(rong)缺办理(li)竣工验收备案(an)。容(rong)缺受理(li)承诺(nuo)期满未完成资料提交的,备案(an)部门依法处理(li)。税务部门依法依规(gui)优化税收征管措施,积极支(zhi)持办理(li)不动产权证。

(五)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出台“问题楼盘”验收指导(dao)意见,解决办证难问题。探索建立“问题楼盘”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主体工程已完工且后续可实现收入(ru)能够覆盖资金缺口的项目(mu),按照“一事一议”方(fang)式(shi),可动用应急周转金实施后续工程,再依法向(xiang)有关单位追偿。

(六)落实“白名单”制度。主管部门要主动积极指导(dao)满足融资五个基本条件(处于在建施工状态,或短(duan)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后能马上复工、完成建设交付使用的项目(mu);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或抵押担保;已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xing),建立监管制度;预售资金未被抽挪,已经(jing)追回或在申报期限内能够追回资金的项目(mu);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mu)完工计划)的开发企业积极申报纳入(ru)银行(xing)贷款“白名单”,给予融资支(zhi)持。

(七)鼓励联合开发。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联合开发,共担风险(xian),共享收益。

(八(ba))支(zhi)持解封解套。针对土地、房源被查(cha)封的项目(mu),支(zhi)持法院积极协调土地、房源原(yuan)查(cha)封法院,通(tong)过变更(geng)执行(xing)措施释放可售房源,允许企业销售,销售资金按比例偿还原(yuan)债权债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冻结后,法院依法支(zhi)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解除(chu)冻结相(xiang)关工作(zuo)。

(九)降低企业开发成本。依法推行(xing)水电气安装(zhuang)市场化,对有安装(zhuang)资质企业实施的项目(mu)一经(jing)验收合格的,相(xiang)关专营机构不得以任何理(li)由拒绝入(ru)户接入(ru)连通(tong)。依法有序放开商砼市场,加强(qiang)价格管理(li),降低开发成本。

十(shi)一、强(qiang)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开展联合检查(cha)。持续规(gui)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qiang)化部门联动,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房地产市场乱象整(zheng)治力度,严厉查(cha)处房地产开发领域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恶意炒作(zuo)、“黑中介”和逃避资金监管等违法违规(gui)行(xing)为,维护(hu)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qiang)价格监管。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zuo),确保项目(mu)需求,有关部门要做好水电气价格监管工作(zuo),对沙、石子、水泥、钢材、商砼等主材做好价格监管,发布市场信息价,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压力。

十(shi)二、强(qiang)化要素保障

财政局、住建局、征收中心等相(xiang)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本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xing),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相(xiang)关支(zhi)持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新政策执行(xing)。原(yuan)《促进平昌县城区(qu)房地产市场平稳(wen)健康(kang)发展的十(shi)条措施》(平昌府办函〔2022〕96号)同时废止。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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