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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现金红利,个人
2024-07-15 03:27:44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现金红利,个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nei)容不存在任(ren)何(he)虚(xu)假记载、误导性陈(chen)述或者重大遗(yi)漏,并对其内(nei)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zheng)性承担法律(lu)责(ze)任(ren)。

重要内(nei)容提示:

● 每股分配(pei)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hong)利0.3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hong)送转: 否

一、通(tong)过分配(pei)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pei)方案经公司2024年6月2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shen)议通(tong)过。

二(er)、分配(pei)方案

1.发(fa)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zhi)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hai)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guo)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ze)任(ren)公司上海(hai)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pei)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pei)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579,541,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fa)现金红(hong)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fa)现金红(hong)利4,752,839,525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pei)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shou)条件流通(tong)股股东(除公司自行发(fa)放对象外)的红(hong)利委托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通(tong)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hai)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hai)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le)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fa)。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hong)利发(fa)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ling)取现金红(hong)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hong)利暂(zan)由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fa)。

(2)H股股东的现金红(hong)利派发(fa)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分红(hong)派发(fa)事宜(yi)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2日登载于香港联合(he)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的《公告(1)就派发(fa)末(mo)期股息暂(zan)停办理H股股份(fen)过户(hu)登记;及(2)有关沪股通(tong)投资者、港股通(tong)投资者末(mo)期股息分配(pei)事宜(yi)》。

2.自行发(fa)放对象

中国(guo)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个(ge)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hong)利差别化个(ge)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tong)知(zhi)》(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hong)利差别化个(ge)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tong)知(zhi)》(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从(cong)公开发(fa)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piao),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hong)利所得暂(zan)免征收个(ge)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ge)月以内(nei)(含1个(ge)月)的,其股息红(hong)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na)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ge)月以上至(zhi)1年(含1年)的,暂(zan)减按50%计入应纳(na)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上述通(tong)知(zhi)规定,公司派发(fa)股息红(hong)利时,暂(zan)不扣缴个(ge)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fa)现金红(hong)利0.35元;待其转让股票(piao)时,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na)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fen)托管机构从(cong)其资金账(zhang)户(hu)中扣收并划付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于次月5个(ge)工作日内(nei)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dao)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nei)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na)。

(2)对于合(he)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guo)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guo)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hong)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tong)知(zhi)》(国(guo)税函(han)〔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lu)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fa)现金红(hong)利0.31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ren)为其取得的股息、红(hong)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an)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hong)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chu)申请。

(3)对于通(tong)过沪股通(tong)投资公司A股股票(piao)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ge)人),其现金红(hong)利将由公司通(tong)过中国(guo)结算上海(hai)分公司按照股票(piao)名义持有人账(zhang)户(hu)以人民币派发(fa)。根据《关于沪港股票(piao)市场交易互联互通(tong)机制(zhi)试点(dian)有关税收政策的通(tong)知(zhi)》(财税〔2014〕81号),公司按照10%的税率(lu)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fa)放现金红(hong)利每股人民币0.315元。对于沪股通(tong)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guo)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guo)与中国(guo)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现金红(hong)利所得税率(lu)低(di)于10%的,企业或个(ge)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chu)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shen)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lu)计算的应纳(na)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na)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duan)是(shi)否应在当地(di)缴纳(na)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fa)现金红(hong)利为每股人民币0.35元。

五、有关咨询(xun)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xun):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688600

特此公告。

中国(guo)铁建股份(fen)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本版(ban)导读

发(fa)布于:广东省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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