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8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quan)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ji)律处分决定书(shu)显示,对深圳(chou)鑫然投资管理有限(xian)公(gong)司(以下简称“深圳(chou)鑫然”)进(jin)行公(gong)开(kai)谴(qian)责,暂停(ting)私募基金产品(pin)备案十八个月。
中国证券(quan)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100号记录处分决定书(shu)显示,深圳(chou)鑫然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guan)的业务,利用基金财产牟利,违(wei)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八条、《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是:
其(qi)一,2021年1月,深圳(chou)鑫然与靖江市(shi)某公(gong)司(以下简称“靖江某公(gong)司”)签订《债券(quan)融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深圳(chou)鑫然为靖江某公(gong)司拟发行的债券(quan)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在其(qi)权限(xian)和能力范围之内,协助靖江某公(gong)司顺利完成债券(quan)融资工作(zuo),为靖江某公(gong)司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2021 年 7月,深圳(chou)鑫然收到靖江某公(gong)司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104.66万元。
其(qi)二,2022年8月16日,深圳(chou)鑫然与北京某公(gong)司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北京某公(gong)司聘请深圳(chou)鑫然为其(qi)债券(quan)销售(shou)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每年的咨询服务费为销售(shou)规模 2200万元的0.5%。2022年8月15 日至17日,北京某公(gong)司发行某债券(quan),8月17日深圳(chou)鑫然在管产品(pin)鑫然沨醒1号私募证券(quan)投资基金在一级市(shi)场认购该债券(quan),2022年10月28日,深圳(chou)鑫然收到北京某公(gong)司“服务费”11万元。
纪(ji)律处分决定书(shu)显示,根据《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等相关(guan)规定,协会决定作(zuo)出以下纪(ji)律处分:对深圳(chou)鑫然进(jin)行公(gong)开(kai)谴(qian)责,暂停(ting)私募基金产品(pin)备案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