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hua)社北(bei)京6月3日电(记者(zhe)齐琪)为充分发挥(hui)法律援助服(fu)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职能作用,司(si)法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护苗(miao)”行动的通知,围绕(rao)设立专门热线、开展专项服(fu)务、降低援助门槛等内容(rong)提出10项行动措施。
通知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确(que)保承办律师(shi)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shi)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yue)服(fu)务、上门服(fu)务。
通知要求,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zao)受虐(nue)待、遗(yi)弃或者(zhe)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shen)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yuan)的未成年人,免予核(he)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
据悉,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万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5万人次,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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