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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澳门全年正版内部资料-非法生产、销售可窃听可定位的充电宝,一犯罪团伙落网,器材,青浦区,专用
2024-06-03 00:41:39
打开澳门全年正版内部资料-非法生产、销售可窃听可定位的充电宝,一犯罪团伙落网,器材,青浦区,专用

在明知自己并无窃听专(zhuan)用器材销售资质的情况下,杨某某、宋某某为非法获利,共同出资开设网(wang)店,从上家谢某某、陈某处批发大量(liang)具有窃听、定位等功能的充电宝、充电器后出售。

5月27日,澎湃新(xin)闻记者从上海(hai)市青(qing)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qing)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销售窃听专(zhuan)用器材罪,于2023年10月10日判处杨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xing)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qi)千(qian)元;判处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xing)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qian)元。2024年5月7日,青(qing)浦区检察院又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zhuan)用器材罪对谢某某、陈某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建议量(liang)刑(xing)。

经审(shen)查,上述四人的行为已触犯《刑(xing)法》第283条(tiao)第1款。窃听器材若经非法使用,危害极高,对企业经济、人身安全等都会存在隐患。检察机关遂依法对四人提起公诉,其(qi)中二人已获前述刑(xing)罚,另一(yi)案件仍在审(shen)理中。(澎湃新(xin)闻记者 李(li)菁 通讯员 王擅文)

发布于:上海(hai)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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