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xun) 据广西日报官(guan)微(wei)5月30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yuan)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shou)茅仲华因工作(zuo)变动辞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an),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ti)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yuan)会批准。
据新京报5月21日报道,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fa)院官(guan)网“最高人民法(fa)院领导”一栏更新,茅仲华就任最高人民法(fa)院党(dang)组成员(yuan)。
最高人民法(fa)院官(guan)网截图(tu)
最高法(fa)官(guan)网显示,茅仲华,男,汉族,1965年10月生,中共(gong)党(dang)员(yuan),研究生学历,法(fa)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fa)院党(dang)组成员(yuan)。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进京履新之(zhi)前,茅仲华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dang)组书记、检察长。广西检察院官(guan)网此前公(gong)示的简历显示,茅仲华1988年8月参加工作(zuo),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gong)产党(dang),南京师范大学法(fa)学院法(fa)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fa)学博士学位。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fa)院刑二庭副庭长、庭长、审(shen)判委员(yuan)会委员(yuan),镇江市中级人民法(fa)院党(dang)组书记、院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fa)院党(dang)组书记、院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fa)院党(dang)组副书记、副院长。2021年2月任广西检察院党(dang)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 刘(liu)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