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北京证监局网站29日消息,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you)限公司(原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ying)销顾(gu)问集团股份有(you)限公司”,下称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宋春静被(bei)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指出,经查,宋春静在2013年(nian)6月27日至2024年(nian)4月22日期间,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li)从19.54%变动为7.96%,权(quan)益变动比例(li)达11.58%。宋春静在持有(you)公司股份比例(li)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履行权(quan)益变动相关义务。
北京证监局认定,宋春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shi)公司收购管理(li)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shi)公司收购管理(li)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宋春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ru)证券期货(huo)市(shi)场诚信档(dang)案。
一季报显示,截至2024年(nian)3月31日,宋春静为福石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li)为8.10%。
福石控股官网介(jie)绍,公司成立(li)于2003年(nian),是北京首家重(zhong)整新生上市(shi)企业,致力于打造“营(ying)”“销”并重(zhong)、人与科技并行的全链路营(ying)销科技公司。
财务方面,2024年(nian)第一季度,福石控股实现营(ying)业收入(ru)3.63亿元,同比增(zeng)长52.79%;归(gui)属于上市(shi)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55.25万元,同比收窄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