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ju)微(wei)信公众号“江苏高院”13日消息,2024年5月13日,淮安市中级人民(min)法院公开宣(xuan)判江苏省公安厅原(yuan)副(fu)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zui)判处有期徒刑(xing)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min)币(bi)五百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zui)所得依法予以追(zhui)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fu)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xiang)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hua)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xuan)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cai)物(wu)折合人民(min)币(bi)共计5335万余(yu)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min)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zui)。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gou)如(ru)实供述(shu)自己的罪(zui)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fen)受贿犯罪(zui)事实;揭发他人犯罪(zui)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zui)认罚,依法可(ke)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zuo)出上述(shu)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