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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使用费,通知,声明
2024-07-24 15:29:14
我国将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使用费,通知,声明

为推动(dong)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yong)的模式和渠道(dao),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全(quan)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的基本含义:专利权人自(zi)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yong)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yuan)专利行政部门向全(quan)社会“广而告之”,任(ren)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shi)同仁”。

据介绍,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大量有效发明专利,但转化率偏低(di)。另一方面,广大企业特别是中(zhong)小企业缺(que)乏专利技术。提升专利成果产业化率,亟(ji)须进一步打(da)通专利转化运用(yong)的关键堵(du)点。其中(zhong),专利开放许可就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xin)。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ci)修改新(xin)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实施简(jian)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将有利于提升对接效率,降低(di)制度性交易成本,打(da)通科技成果向新(xin)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li)”。

进一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落(luo)地实施,离不开规范的机制建设。通知从指(zhi)导(dao)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dong)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zhi)导(dao)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yong)费、加(jia)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等多方面推动(dong)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

比如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过程中(zhong),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明确许可费支付标准,以在交易双方之间达成对许可费或许可费率的共识。通知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标准,提出“许可使用(yong)费以固定费用(yong)标准支付的,一般不高于2000万元;以提成费支付的,一般不高于净销售额的20%或利润额的40%”,并强调(diao)要广泛宣传一次(ci)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jia)提成等常见的专利许可使用(yong)费支付方式。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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