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行(xing)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苏(su)利丰村(cun)镇银行(xing)因(yin)贷后(hou)管理流于(yu)形式(shi),受(shou)托(tuo)支付信贷资金全额回流借款(kuan)人本行(xing)账户,回流后(hou)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yu)归还借款(kuan)人他(ta)行(xing)贷款(kuan),被罚款(kuan)30万元(yuan);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