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guang)东省(sheng)教育厅发布公告,对《关于高校毕业生(sheng)到农村(cun)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xiang)、适用上岗退费政策的地域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而上岗退费的标准、退费时限及经费来源不变。
删除关于暂缓就业表述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8年9月印发的《关于高校毕业生(sheng)到农村(cun)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明确(que)上岗退费条件、标准等(deng)具体要求,自2018年10月8日起(qi)施行,有效期5年,现已期满。经省(sheng)政府同意,适当调整修订我省(sheng)高校毕业生(sheng)到农村(cun)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征求意见稿明确(que),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xiang)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yi)上学历(学位)毕业生(sheng),或服务期满1年内考核合格的“三支一(yi)扶”大学生(sheng)。其中,通过“公费”“免费”等(deng)方(fang)式由(you)公共财政保障培养的高校毕业生(sheng)不再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而此前的政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专科及以(yi)上学历(学位)毕业生(sheng),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yi)扶”大学生(sheng)。其中,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sheng)”等(deng)方(fang)式培养的高校毕业生(sheng)不再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对比发现,征求意见稿主要的变化在于删除了关于暂缓就业的表述,并明确(que)了“三支一(yi)扶”大学生(sheng)需服务期满1年内考核合格。对此,省(sheng)教育厅表示,由(you)于《关于实行广(guang)东省(sheng)普通高等(deng)学校毕业生(sheng)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等(deng)文件已失效,关于暂缓就业等(deng)表述已无政策依据。
惠州除龙门外不再适用政策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que),适用上岗退费政策的地域范围和学校类型包括:汕头、韶(shao)关、湛江、肇庆、茂名、梅州、汕尾、河源、阳(yang)江、清远、潮州、揭阳(yang)、云浮等(deng)13个市以(yi)及惠州龙门县、江门恩平市的乡镇(不含县城(cheng)所在镇)及乡镇以(yi)下的中小学校(包括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deng)职(zhi)业学校、幼儿园),以(yi)及全省(sheng)各级(ji)特殊(shu)教育学校。
对比此前政策发现,惠州市除龙门县外其他地区不再适用上岗退费政策。对此,省(sheng)教育厅说明表示,实施上岗退费政策的地域范围需要根(gen)据我省(sheng)财政体制调整情况同步调整。
另一(yi)个变化在申请时间上。征求意见稿指出,高校毕业生(sheng)经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程(cheng)序聘用为公办在编(bian)正式教师后(hou),如本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条件,且承诺(nuo)履行到农村(cun)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应于签订聘用合同后(hou)1年内由(you)本人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而此前政策为应于当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征求意见稿中,对上岗退费的标准、退费时限及经费来源的政策表述不变。具体为:全日制研究生(sheng)学历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5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mei)术、舞蹈)、特殊(shu)教育专业毕业并担(dan)任(ren)对应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4年;专科学历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mei)术、舞蹈)、特殊(shu)教育专业毕业并担(dan)任(ren)对应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3年。由(you)申请人到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后(hou),按标准逐年退费,所需经费由(you)省(sheng)财政厅统一(yi)安排。
文/孟健李秀婷
编(bian)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