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zheng)券时报e公司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he)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he)2.85%,5年以下(含5年)和(he)5年以上第(di)二套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利率分别调整为不(bu)低于2.775%和(he)3.325%。《深圳市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管理规定》第(di)二十(shi)三条规定,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发放后,遇国家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利率调整的,公积(ji)金中心应当(dang)按(an)季度对贷(dai)款(kuan)利率进行调整。2024年5月18日之前深圳市已(yi)经发放的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以及2024年5月18日(含)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fang)公积(ji)金贷(dai)款(kuan),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