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7月(yue)11日电(记者袁波)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近(jin)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li)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配套停(ting)车场(chang)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chu)因安(an)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对(dui)偏(pian)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piao)价要予以(yi)重新核定,降低价格,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过高利润。
近(jin)年来,随着(zhe)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景区门票(piao)价格问题(ti)成为公众关注的焦(jiao)点。然(ran)而,门票(piao)价格之外,一些(xie)景区大门越建越远,摆渡车的高价现象不仅影响(xiang)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也增加了游客的经(jing)济负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通知是(shi)为了规范景区价格,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持(chi)续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景区价格实行(xing)统一政策、分级管理(li)。景区门票(piao)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依(yi)照景区属性、服务特征(zheng)分别实行(xing)政府指导价和市场(chang)调节价。非利用公共(gong)资源、由(you)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区(点)门票(piao)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xing)市场(chang)调节价。
通知提出,督促景区在显著位置标识停(ting)车场(chang)到景区大门、景区内游览场(chang)所之间(jian)的距离以(yi)及步行(xing)游览预计(ji)需要的时间(jian),便于游客合理(li)选择游览方式。按照补偿合理(li)成本不计(ji)利润的原(yuan)则,从严核定配套停(ting)车场(chang)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li)外移游客接待中心(xin)、配套停(ting)车场(chang),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xing)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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