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5月3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制(zhi)定出台《关于全(quan)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jian)》(以下(xia)简称《意见(jian)》)并(bing)于5月30日正式(shi)发布。
《意见(jian)》提到(dao),依(yi)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
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发现存(cun)在学生欺凌现象的,应当与学校或培训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沟(gou)通,建议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并(bing)跟进处理进展。
未成年人因学生欺凌等(deng)行为遭受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kao)虑欺凌行为的强度、持续时间以及对被侵害人身(shen)体、心理造成的损害后果等(deng)各方面因素,依(yi)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ze)任。
充分发挥(hui)赔礼道歉的修复、抚慰、诫(jie)勉功能和作用,探索通过(guo)诉前调解等(deng)方式(shi),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赔礼道歉。学校、培训机构等(deng)未尽到(dao)教育管理职(zhi)责(ze)的,依(yi)法判决承担侵权责(ze)任,并(bing)根(gen)据情况发送司法建议。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yi)法追究刑事责(ze)任。
此(ci)外还提到(dao),妥善处理校园(yuan)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校园(yuan)纠纷案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ze)任的基础上,依(yi)法妥善化(hua)解矛盾。
积极引导当事人依(yi)法理性维权,坚决依(yi)法惩治各类(lei)“校闹”等(deng)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zhi)序。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人身(shen)损害,学校已经尽到(dao)教育管理职(zhi)责(ze)的,依(yi)法判决学校不(bu)承担侵权责(ze)任,为学校依(yi)法依(yi)规开(kai)展教学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文(wen)/北京青年报(bao)记者 孟亚旭
编辑(ji)/马(ma)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