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wang)财经4月16日讯 长白(bai)山昨日发布公告称(cheng),公司控股股东(dong)吉林省长白(bai)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ze)任公司质(zhi)押(ya)了1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6.3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bi)例(li)为(wei)3.75%,质(zhi)权人为(wei)国都证(zheng)券(quan)股份有限公司,质(zhi)押(ya)资金用途为(wei)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股东(dong)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zhi)押(ya)4326.65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bi)例(li)为(wei)27.29%,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
长白(bai)山表示,此次(ci)股份质(zhi)押(ya)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wu)、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