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1日电 据微信号“三亚(ya)发布”21日消息,海南六部门(men)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措施。新调整后的管理措施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此举旨在合理满足群众和(he)企业购车需(xu)求,促进海南省汽车消费市场平(ping)稳健康(kang)发展。
据介绍,此次(ci)新调整后的管理措施明确:海南省鼓励使用新能(neng)源小客车,单位(wei)或者个(ge)人名下没有应(ying)当(dang)报(bao)废而未办理注(zhu)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可以按需(xu)购置新能(neng)源小客车。购置新能(neng)源小客车后,直接到公(gong)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men)办理登记上牌。
需(xu)要购买普通小客车(含燃油车等)的单位(wei)或者个(ge)人,其名下没有应(ying)当(dang)报(bao)废而未办理注(zhu)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均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海易办APP或到公(gong)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men)按需(xu)申请,申请通过后即(ji)可到公(gong)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men)办理登记上牌。
微信号“三亚(ya)发布”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