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7月23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置地”)发布公告(gao),披露了华润置地与一家银行签订的定期(qi)贷(dai)款融资协议的详细情况(kuang)。
根据公告(gao)内容,华润置地作(zuo)为借款人就上限8亿人民币的定期(qi)贷(dai)款融资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份贷(dai)款融资协议,贷(dai)款期(qi)限设定为不超过三年。
该贷(dai)款协议包含特(te)定履行责任条款,规(gui)定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华润置地的最(zui)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低于35%,将触发违约事件。目前,华润集团持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股份。若华润集团不再由中国政府机关实益拥有50%以上的权(quan)益,同样(yang)会(hui)构成违约。违约的后果是贷(dai)款人有权(quan)宣布取消贷(dai)款额度或(huo)要求(qiu)立即偿还所有款项及应计利息等。
校对(dui) 穆祥桐(t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