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青岛公(gong)安】;
有(you)不法分子打起功德(de)箱的主意
把功德(de)箱当成“提款箱”
2024年5月10日中午,崂山公(gong)安分局风景区治安派出(chu)所(suo)在(zai)大河(he)东客服中心抓获3名盗窃香火(huo)钱的嫌疑人,3人于(yu)今年2月份和4月份两(liang)次流窜至崂山某道观盗窃。
5月10日,3人再次来到崂山风景区时被崂山警方抓获。
5月8日下午
崂山风景区太清宫游(you)览区
某道观负责人许(xu)道长到
崂山风景区治安派出(chu)所(suo)报案称(cheng)
本道观功德(de)箱内钱款于(yu)
2月份和4月份两(liang)次被盗
总计约2000余(yu)元(yuan)
风景区治安派出(chu)所(suo)
受案后迅速展(zhan)开侦查
会同刑侦大队
抓紧进行综合分析研(yan)判和抓捕工作
5月10日12时15分
民警在(zai)大河(he)东客服中心
发现嫌疑人后迅速出(chu)击
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
该3名嫌疑人是老乡
据其交代(dai)
3人常年驾驶私家车到处流窜
专盯寺庙下手(shou)
2月24日和4月10日
三人流窜至崂山风景区实施盗窃的行为
随后离开
5月10日“故地(di)重游(you)”时
就被崂山警方抓获
目前(qian)
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zai)进一步侦办中
寺庙是供香客们祈福的场所(suo),不法分子却看中其进出(chu)自由、少人看管(guan),将功德(de)箱当成“提款箱”。然而(er),香客捐赠到寺庙功德(de)箱的“香火(huo)钱”并非无主物,其属(shu)于(yu)寺庙所(suo)有(you)、归寺庙管(guan)理,窃取功德(de)箱内的钱财是一种盗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提醒,生活中没有(you)不劳而(er)获,不法之事不可为,不义之财莫伸手(shou),若(ruo)心怀侥(yao)幸(xing)以身试法,结果终将是难(nan)逃(tao)法律制裁。
供稿 | 韩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