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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数复式四中四有多少组-武昌区发布七条购房新举措,补贴,给予,住房
2024-06-02 00:10:08
6个数复式四中四有多少组-武昌区发布七条购房新举措,补贴,给予,住房

中(zhong)新网湖北新闻5月31日电 为(wei)加(jia)快(kuai)构建(jian)武昌区房地产发展新模(mo)式,进一步满(man)足(zu)居民(min)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新“汉十条(tiao)”的基础上,经区政(zheng)府同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ju)、区财政(zheng)局(ju)、区教育局(ju)、区建(jian)设(she)局(ju)、区城区更新改造局(ju)、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ju)武昌分局(ju)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武昌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措施共有七条(tiao),具(ju)体措施为(wei):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4年(nian)5月1日至2024年(nian)12月31日止(zhi),在武昌区购买(mai)首套新建(jian)商品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的50%给予补贴,购买(mai)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的25%给予补贴。

2024年(nian)5月1日至2024年(nian)12月31日止(zhi),在武昌区购买(mai)新建(jian)商办类(lei)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的50%给予补贴。

在2024年(nian)5月1日前购买(mai)武昌区新建(jian)商品房,且在2024年(nian)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jian)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20%给予补贴。

二、实施人才安居工程(cheng)

2024年(nian)5月1日至2024年(nian)12月31日止(zhi),对在武昌区购买(mai)首套新建(jian)商品住房的人才,对“两院”院士给予50万元补贴;对B类(lei)、C类(lei)、D类(lei)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对具(ju)有正(zheng)高级职称(cheng)的,给予2万元补贴。

此项(xiang)补贴与上述第一条(tiao)所列契税补贴,不重复(fu)享受,就高不就低。

三、深化“卖旧买(mai)新”交易新模(mo)式

“卖旧买(mai)新”过(guo)程(cheng)中(zhong),对于2024年(nian)5月1日至2024年(nian)12月31日期间(jian),购买(mai)武昌区指定(ding)房源的购房者,可(ke)享受以下(xia)政(zheng)策:

1、对“汉十条(tiao)”中(zhong)明确的“出售原自有房屋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其(qi)补助标准提高至2%。

2、除“增值税补助”政(zheng)策外,可(ke)在新房原销售价格上再给予1%-10%的补贴(具(ju)体补贴详见房源信(xin)息,联系单位:武汉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电话:027-87306766)。

3、武昌区内重点项(xiang)目(mu)的被征收人,如签署的是货币补偿(chang)协议(yi),且协议(yi)签署人为(wei)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与补偿(chang)金额的差额征缴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

四、优化适龄儿童入学事宜

在武昌区购买(mai)新建(jian)商品住房,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可(ke)凭经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mai)卖合同(预售)》及缴费凭证、个人办理落(luo)户手续(xu)承诺,可(ke)以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适龄儿童入学,教育部门受理、审核后(hou)统筹(chou)安排。

五、优化项(xiang)目(mu)开(kai)工手续(xu)

进一步创新深化“拿地即开(kai)工”举措,优化开(kai)工手续(xu),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ke),由建(jian)设(she)单位依法确定(ding)施工总承包单位后(hou),可(ke)先行办理基坑支(zhi)护(hu)和土方开(kai)挖阶段施工许可(ke)证,缩短(duan)建(jian)设(she)周(zhou)期。

六、加(jia)大优质住房产品供给

支(zhi)持新建(jian)、续(xu)建(jian)、在建(jian)房地产开(kai)发项(xiang)目(mu),在不改变容积率、不改变规划条(tiao)件的情况下(xia),优化设(she)计方案,推出优质住宅入市,满(man)足(zu)购房者需求。

七、盘活商办类(lei)项(xiang)目(mu)

积极推进“商改租”、“商改住”。支(zhi)持、鼓励企业将存量商办房屋改建(jian)为(wei)保障性租赁住房,开(kai)通“商改租”项(xiang)目(mu)的审批及认定(ding)为(wei)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绿色通道,盘活商办类(lei)存量资产,增加(jia)租赁住房的市场供应。房地产开(kai)发企业出售新建(jian)商办类(lei)房屋(不包括已交付使用的存量房屋)实际作(zuo)为(wei)家(jia)庭居住用途的,开(kai)发企业承担相应改造费后(hou)可(ke)调整为(wei)民(min)用水、民(min)用电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发文单位负责解释。所有补贴实行先缴后(hou)补原则,符(fu)合补贴发放条(tiao)件的购房人应先缴纳相应房款、契税和增值税后(hou),凭缴税发票到武昌区房管局(ju)市场科登记,发放相对应补贴。(完)

发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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