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6月3日晚(wan)间公告,经(jing)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yi)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控股(gu)子公司广州资产使用不(bu)超过5.57亿元通过港股(gu)通在二级市(shi)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gu)股(gu)票,授权(quan)期限为12个月,授权(quan)期内广州资产累计买入股(gu)票数量不(bu)超过越秀地产总股(gu)本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