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wang)财经5月6日讯 昨日,雪人股份(002639.SZ)发布(bu)《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警(jing)示函(han)的公告》。
根据公告,雪人股份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yu)告,预(yu)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除(chu)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360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1536.2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270.9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yu)告披露的财务数(shu)据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较大差(cha)异,且(qie)盈亏性质发生变化(hua)。
福建证监局认为,雪人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li)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li)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公司时任(ren)董事长、总经理(li)林汝捷,财务总监许慧宗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ren)。
根据《管理(li)办法》第五十二(er)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雪人股份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jing)示函(han)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quan)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shu)据库(ku)。
公开信息显示,雪人股份主营业务为压缩机(组)及制冰业务、油气服(fu)务业务、中央空调系统业务、氢(qing)能源业务。4月30日,雪人股份发布(bu)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减少11.90%;归母净利润876.9万元,同比增长60.76%。